[社會] 二審「事實審」將改「法律審」 速審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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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cp109 (cp109)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社會] 二審「事實審」將改「法律審」 速審
時間: Sat Mar 6 19:03:56 2010

我國刑事訴訟法將出現大變革,司法院將針對上訴二審制度修法,把「事實審」制度,改
為原則上「法律審」制度,司法院表示,已經完成草案,將送立法院審理。
(杜大澂報導)

「事實審」就是根據有沒有犯罪,調查所有證據,可以申請傳喚證人,當事人也有充分時
間言詞辨論,「法律審」則是審查前一審判決有無違背法令,程序是否違法。根據了解,
全世界,只剩我國採取兩個審級的事實審,從某個角度是保障被告人權,不過,卻也造成
法院審理重複,採取「拖」字訣的被告,可以讓訴訟更加冗長。

為了和世界接軌,同時改正缺點,司法院決定推動修法,刑事廳長林俊益表示,未來二審
將改為原則上的法律審,事後審制度,例外的採取續審制。

新修法之後,一審傳喚過的證人,調查過的證據,二審法院原則上不得傳喚,將會省去很
多不必要的時間。另外,放寬再審以及非常上訴的要件限制,也提供人民更多救濟的機會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108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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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0-03-08
看不懂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0-03-09
最高法院 幹 大法官把工作丟給我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0-03-11
就是省去了前戲 不用再來一次前戲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0-03-12
謝謝三樓精闢的講解
Ursula avatarUrsula2010-03-14
坐穩了要加速起飛了喔喔喔喔喔
Donna avatarDonna2010-03-15
目前二審就是採嚴格續審制
Oliver avatarOliver2010-03-17
晚上做愛之後 白天做愛也要前戲吧
Annie avatarAnnie2010-03-18
也好 這樣以後有錢人就不能玩只要買通高院就OK那套了
Regina avatarRegina2010-03-20
一審定身死 二審看書找麻煩 三省 無聲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0-03-21
這樣地院的判決價值會高點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0-03-23
等一下,這樣二審不就沒機會翻案
Ida avatarIda2010-03-24
這樣地方法院那次審就很重要了...
Gary avatarGary2010-03-26
就阿扁....掰啦~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0-03-27
這代表要翻案必須要提供"新"證據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0-03-29
什麼時候要跟國(ㄓ)際(ㄋㄚˋ)接軌 槍斃死刑犯?
Erin avatarErin2010-03-30
八府巡按包大人就不能傳喚戚秦氏了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0-04-01
可以提供新證據的話,我會覺得好些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0-04-02
我是說如果有新證據的話還是可已有翻案機會感覺就還OK
Liam avatarLiam2010-04-03
所以司法特考前草案會過嗎?= =
Jack avatarJack2010-04-05
如果這個會期要過,那大概是五月底
Agatha avatarAgatha2010-04-06
看到這草案 國考生都哭了 二審法官都笑了
Lucy avatarLucy2010-04-08
如果這樣改 還需要 非常上訴 和再審嗎?
Freda avatarFreda2010-04-09
看來有個可能會考的重點出現了XXXD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0-04-11
阿扁表示:.......偷偷被裱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0-04-12
阿扁沒差吧 他應該會以有利於當事人而適用舊法
James avatarJames2010-04-14
可是可能換地院的違紀案件超越高院 高院又可以酸回來XDD
Rachel avatarRachel2010-04-15
非上 是判決違背法令就可以提吧
Emily avatarEmily2010-04-17
那這樣不是就變成3個法律審?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0-04-18
一審是事實審啦 有關事實有無認定全在一審搞定
Freda avatarFreda2010-04-20
二三審只審法律適用有無錯誤 所以叫法律審啦
Callum avatarCallum2010-04-21
第2、3審和 非常上訴 3個法律審..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0-04-23
目前是到二審都還可以吵事實有無 很煩
Edith avatarEdith2010-04-24
到二審還吵事實是很煩 但是一審大多是年輕法官耶
Oliver avatarOliver2010-04-26
如果能因為二審簡化,提升一審的品質那是還OK拉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0-04-27
但就怕還是跟現在一樣.......
Rae avatarRae2010-04-28
上次看到陪審法官打瞌睡 囧
Annie avatarAnnie2010-04-30
堅實的第一審呀 能不能做到就不知道了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0-05-01
法律審也是在“開一槍""開兩槍"間打轉啊
Robert avatarRobert2010-05-03
那這樣爽到高等法院了阿...
Andrew avatarAndrew2010-05-04
這樣以後更好草菅人命了…
Callum avatarCallum2010-05-06
應該是最高法院要有事實審,審完就定案,而不是為了殺幾刀
這種問題一直丟回給高院調查事實,那最高法院幹什麼吃的?
Emily avatarEmily2010-05-07
如果出現新事證也沒得翻案?
Lydia avatarLydia2010-05-09
有新事證就可以聲請再審啦
Dora avatarDora2010-05-10
應該是不要再跳針了 傳證人......傳證人......
Linda avatarLinda2010-05-12
法官:不好意思 我是菜鳥 我剛被派到最重要事實審 請多指教
Yuri avatarYuri2010-05-13
幹你娘 學者是瘋了嗎?
Enid avatarEnid2010-05-15
這樣律師就少了很多賺錢機會了
Puput avatarPuput2010-05-16
律師就已經一狗票了,再改變制度,看來以後律師要餓死了
Rachel avatarRachel2010-05-18
.................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0-05-19
這樣應該二審就會律師強制代理了
Zanna avatarZanna2010-05-21
律師賺錢機會應該會變多吧
Kama avatarKama2010-05-22
靠北 修了再修 一天到晚想些有的沒的 抄來抄去 亂改
Kumar avatarKumar2010-05-24
刑事訴訟法都變成四不像 搞笑
Kyle avatarKyle2010-05-25
相信很快地 再不用多久刑事訴訟就要有搏茭制度了
Andy avatarAndy2010-05-26
事後審的修法是正確的方向 但前提是一審必須的事實基礎
Daniel avatarDaniel2010-05-28
必須鞏固
Oscar avatarOscar2010-05-29
也好 不然有些檢察官一審打不贏 就搞二審來教訓人
Dora avatarDora2010-05-31
司法R.I.P
到底是哪個廢渣想出來的?
Irma avatarIrma2010-06-01
噓 kokora:幹你娘 學者是瘋了嗎?
Thomas avatarThomas2010-06-03
跟逆轉裁判一樣 第一審掛掉就逆轉不回來了
Callum avatarCallum2010-06-04
以後事實審都交給新手喔,最好司法宅有那麼多社會經驗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0-06-06
眾鄉民不宅都在幹嘛? 難道每天忙著吸取社會經驗?
Necoo avatarNecoo2010-06-07
台灣法律還不夠成熟到可以學國外
Tracy avatarTracy2010-06-09
除非一審的審判品質能提高,否則更難翻案,無辜者只會更無辜
George avatarGeorge2010-06-10
二審比一審品質好XD
Irma avatarIrma2010-06-12
推一、二樓…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0-06-13
以目前待過的兩個地院來看,第一審品質爛到不能再爛了
Thomas avatarThomas2010-06-15
原本嚇一跳 怎麼律師版推文這麼多髒話XD 原來是數字版轉文
Sandy avatarSandy2010-06-16
一審律師費要調漲了嗎?lol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0-06-18
一審幾乎都年輕法官 沒有配套措施 只是拿人民權益開玩笑
Hardy avatarHardy2010-06-19
只是草案,不知道會不會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