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基本法修法 將來不用躲躲藏藏開公司 - 離職
By Una
at 2017-01-10T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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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T8upDC ]
作者: egnaro123 (原po是大叔)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科技基本法修法 將來不用躲躲藏藏開公司
時間: Tue Jan 10 15:33:04 2017
UDN
科技基本法修法 將來不用躲躲藏藏開公司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41/2220864
科技部修正「科學技術基本法」,放寬技轉兼職規定,公立研究單位人員及公立學校兼行
政職教師,將開放可兼任董事等,並鬆綁股票處分限制,促成研發成果擴散到產業界。對
業界而言,這對生技產業為首的新創產業將是大利多。然而,法令鬆綁固然可為產業注入
活水,但若沒做好配套,未來是否將引發類似翁啟惠案,值得關注。
目前科學技術基本法規定,當技術持有人是公立學研單位時,股票屬國有財產,學研單位
無法順利處分獲得的資金、股票,降低學研機構技轉意願。公立大學教職員現兼任校長、
副校長、院長等行政職務者,因具有公務員身分,現無法兼任公司董事。
若科技基本法修法通過,公立研究單位人員及公立學校兼行政職教師,提供自己的專利技
術時,將可兼任董事,並鬆綁股票處分限制,促成研發成果擴散到產業界。
交大副校長陳信宏認為,放寬對學校、產業而言都是好事,現在技轉至產業界,這個不行
那個不行,限制很多,導致老師的很多技術都沒有用,「永遠離產業很遠」;或是只有少
量技轉,用學生、妻子的名義開公司,「明眼人看知道,但沒有任何證據」。
「不如做好配套,將來能合法開公司,就不用躲躲藏藏。」陳信宏說,只要明文公開,並
經學校同意,明訂技轉進來的金額,要給老師和團隊多少。
科技部表示,目前非兼行政職的老師原本就可以兼任新創公司的董事,這次修法開放的是
兼研發長、主任等行政職的教授及研究人員,人數在學校算是一小部分。
科技部表示,修正「科學技術基本法」後,還會再配套修訂子法「兼職辦法」,包括:兼
職必須跟科研成果的技術移轉跟擴散有關,「要是教授本人研發的科研成果,技轉給廠商
成立新創公司,才能去兼職。」
此外,兼職必須經過任職單位同意,兼職也要有一定的年限限制,且任職單位也需要定期
檢討評估兼職情形,「而不是無限期兼下去。」
關於利益迴避,科技部表示,科技基本法已經訂定利益迴避跟利益衝突的規範,每個學研
機構必須針對據以研訂,如何揭露和迴避。為了強化大家的意識,也訂了一些指引,督導
或引導學界,落實到技術移轉的管理,科技部後續也會加強查核與輔導學研機構,避免不
當情事發生。
科技部也會在科技基本法中明定研究人員兼職的資訊公開、利益迴避、監督管理、查核等
相關事項,也已盤點並協調各相關部會研擬修訂配套法規,未來待科技基本法修正通過後
,將立即於子法中修訂相關事項,以健全我國產學合作法制環境。
--
結論:想有終身職高年金又想創業富貴在天,又不想壓身家,球員裁判都你當好了
1. 產官學公私本就要分明,這應該教授向政府施壓,台灣教授可以創業啊!只是要請他離
開教職,因台灣有科專,以避免公私不分,該不會是教授們想吃科專,又想待民間,
又想有終身職高年金保障,教授你真愛說笑,創業是要壓身家的,怕就好好教書就好了,
想富貴在天又想要政府各種保障,會不會太膽心了
2. 看來政府是想往公私不明,產官學近親交配方向修法嗎? 現行制度,教授都可以離職
創業的,也可以向學校買在學校的專利的,有能力大可創業
3. 這法修得難看死了,還總統背書,可預期的結果大概是未來科專給大牌教授民間公司
玩一票,產官學左手右手一家親,納稅人乖乖繳稅給沒屁用的科專,科專再分給這些
民間公司嗎?
4. 科專上看不出新舊政府有差,新政府還更公不公,私不私,改革越退回去
5. 要就限定公司不可以直接間接吃科專,否則大眾會認為這些是否門神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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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gnaro123 (原po是大叔)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科技基本法修法 將來不用躲躲藏藏開公司
時間: Tue Jan 10 15:33:04 2017
UDN
科技基本法修法 將來不用躲躲藏藏開公司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41/2220864
科技部修正「科學技術基本法」,放寬技轉兼職規定,公立研究單位人員及公立學校兼行
政職教師,將開放可兼任董事等,並鬆綁股票處分限制,促成研發成果擴散到產業界。對
業界而言,這對生技產業為首的新創產業將是大利多。然而,法令鬆綁固然可為產業注入
活水,但若沒做好配套,未來是否將引發類似翁啟惠案,值得關注。
目前科學技術基本法規定,當技術持有人是公立學研單位時,股票屬國有財產,學研單位
無法順利處分獲得的資金、股票,降低學研機構技轉意願。公立大學教職員現兼任校長、
副校長、院長等行政職務者,因具有公務員身分,現無法兼任公司董事。
若科技基本法修法通過,公立研究單位人員及公立學校兼行政職教師,提供自己的專利技
術時,將可兼任董事,並鬆綁股票處分限制,促成研發成果擴散到產業界。
交大副校長陳信宏認為,放寬對學校、產業而言都是好事,現在技轉至產業界,這個不行
那個不行,限制很多,導致老師的很多技術都沒有用,「永遠離產業很遠」;或是只有少
量技轉,用學生、妻子的名義開公司,「明眼人看知道,但沒有任何證據」。
「不如做好配套,將來能合法開公司,就不用躲躲藏藏。」陳信宏說,只要明文公開,並
經學校同意,明訂技轉進來的金額,要給老師和團隊多少。
科技部表示,目前非兼行政職的老師原本就可以兼任新創公司的董事,這次修法開放的是
兼研發長、主任等行政職的教授及研究人員,人數在學校算是一小部分。
科技部表示,修正「科學技術基本法」後,還會再配套修訂子法「兼職辦法」,包括:兼
職必須跟科研成果的技術移轉跟擴散有關,「要是教授本人研發的科研成果,技轉給廠商
成立新創公司,才能去兼職。」
此外,兼職必須經過任職單位同意,兼職也要有一定的年限限制,且任職單位也需要定期
檢討評估兼職情形,「而不是無限期兼下去。」
關於利益迴避,科技部表示,科技基本法已經訂定利益迴避跟利益衝突的規範,每個學研
機構必須針對據以研訂,如何揭露和迴避。為了強化大家的意識,也訂了一些指引,督導
或引導學界,落實到技術移轉的管理,科技部後續也會加強查核與輔導學研機構,避免不
當情事發生。
科技部也會在科技基本法中明定研究人員兼職的資訊公開、利益迴避、監督管理、查核等
相關事項,也已盤點並協調各相關部會研擬修訂配套法規,未來待科技基本法修正通過後
,將立即於子法中修訂相關事項,以健全我國產學合作法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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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想有終身職高年金又想創業富貴在天,又不想壓身家,球員裁判都你當好了
1. 產官學公私本就要分明,這應該教授向政府施壓,台灣教授可以創業啊!只是要請他離
開教職,因台灣有科專,以避免公私不分,該不會是教授們想吃科專,又想待民間,
又想有終身職高年金保障,教授你真愛說笑,創業是要壓身家的,怕就好好教書就好了,
想富貴在天又想要政府各種保障,會不會太膽心了
2. 看來政府是想往公私不明,產官學近親交配方向修法嗎? 現行制度,教授都可以離職
創業的,也可以向學校買在學校的專利的,有能力大可創業
3. 這法修得難看死了,還總統背書,可預期的結果大概是未來科專給大牌教授民間公司
玩一票,產官學左手右手一家親,納稅人乖乖繳稅給沒屁用的科專,科專再分給這些
民間公司嗎?
4. 科專上看不出新舊政府有差,新政府還更公不公,私不私,改革越退回去
5. 要就限定公司不可以直接間接吃科專,否則大眾會認為這些是否門神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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