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如果說有一份offer是受雇於台灣的公司,但是因為客戶需要,
會有需要常常出差去上海的情形,每次一到兩週,每一兩個月一次,
薪水是由台灣的公司支付,
那這種情況下在大陸那邊會需要繳他們的所得稅嗎?
目前看到的是說大陸那邊是以在大陸境內執行勞務所得的報酬就算境內所得,不論由境內
還是境外支付。
那這樣不就是只要有出差去大陸,就要繳大陸的所得稅?
再麻煩各位前輩解惑一下,謝謝?
--
會有需要常常出差去上海的情形,每次一到兩週,每一兩個月一次,
薪水是由台灣的公司支付,
那這種情況下在大陸那邊會需要繳他們的所得稅嗎?
目前看到的是說大陸那邊是以在大陸境內執行勞務所得的報酬就算境內所得,不論由境內
還是境外支付。
那這樣不就是只要有出差去大陸,就要繳大陸的所得稅?
再麻煩各位前輩解惑一下,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