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促 未婚未同居者 受家暴法規範 - 社工
By Vanessa
at 2013-06-24T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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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Ho4A2eH ]
作者: f14mp5 (居隱)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立委促 未婚未同居者 受家暴法規範
時間: Mon Jun 24 20:58:38 2013
http://news.msn.com.tw/news3209152.aspx
<立委促 未婚未同居者 受家暴法規範>
中廣新聞網 更新日期:2013/6/23 15:20
(蕭照平報導)
「家庭暴力防治法」上路超過15年,由於法令侷限在「家庭或是同居關係」的限制,但因
為情侶分手後的傷害、恐嚇更時有所聞,因此民進黨立委吳宜臻提案修法,打算要把「未
婚且未同居」的親密關係暴力納進規範。
如果情侶不能好聚好散,可能就需要法律進一步保護弱勢。民進黨立委吳宜臻表示,「家
庭暴力防治法」只限於「家庭」或「同居關係」,所以如果是未婚而且也沒有同居的情侶
,對於暴力行為往往在受到重傷害或恐嚇時,才能提出刑事告訴。
因此,吳宜臻與婦女團體共同主張修法,認為應該把「未婚且未同居」關係的暴力行為納
進家暴防治範圍。
『可是事實上有很多分手的男女朋友,事實上生活作息都被對方掌握,防不勝防,這關係
其實交往的親密關係應該等同家暴法中,所謂具有或曾有或現有同居或婚姻的親密程度,
我們認為在法律適用上沒有疑問』
同時,吳宜臻也說,如果沒有對受暴家庭子女進行後續輔導,可能促使他們成為再度施暴
的高危險群。因此,她建議要把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列為輔導保護對象。
『未成年人在家裡如果有看到或目睹到家庭暴力的發生,他也應該被視為被害人,而不是
限於家裡未成年兒童一定要被打、被精神虐待才是被害人』
婦女團體則希望透過修法,可以讓社會重視在「非家庭形式」之外的暴力問題。
----------我是分隔線----------
個人心得:
難怪剛才有人打上「危險情人由來」關鍵字,
到小弟我的部落格希望了解「危險情人」新成語意思: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09/02/07/%e6%96%b0%e6%88%90%e8%aa%9e205/
對此想說的都在<當「書櫃不是書,都是保險套……」>: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12/06/18/0523/
及<期待學校教的兩堂課>: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12/12/18/0524/
希望教育體系做好感情教育,預防「危險情人」出現,
不然不用「進擊的居隱」努力宣傳社福服務訊息,讓更多人了解有那些社福服務可用,
自動就會出現更多案件,造成更多社工為處理這些案件更嚴重過勞...
話雖這樣說,但如發現或遇到家暴、性侵害案件,
除隨時可打提供華語、英語、印尼語、越南語、泰語、柬埔寨語,不用付錢的113專線,
還可上「關懷e起來」網站通報:
http://ecare.moi.gov.tw
好嚕,等下就邊想像聽蔡阿嘎社工師改編的這首歌,邊出去運動嚕:
http://www.wretch.cc/blog/yga0721/10696762
----------------------------
http://f14mp5.wordpress.com
居隱的文藝創作總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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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立委促 未婚未同居者 受家暴法規範
時間: Mon Jun 24 20:58:3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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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促 未婚未同居者 受家暴法規範>
中廣新聞網 更新日期:2013/6/23 15:20
(蕭照平報導)
「家庭暴力防治法」上路超過15年,由於法令侷限在「家庭或是同居關係」的限制,但因
為情侶分手後的傷害、恐嚇更時有所聞,因此民進黨立委吳宜臻提案修法,打算要把「未
婚且未同居」的親密關係暴力納進規範。
如果情侶不能好聚好散,可能就需要法律進一步保護弱勢。民進黨立委吳宜臻表示,「家
庭暴力防治法」只限於「家庭」或「同居關係」,所以如果是未婚而且也沒有同居的情侶
,對於暴力行為往往在受到重傷害或恐嚇時,才能提出刑事告訴。
因此,吳宜臻與婦女團體共同主張修法,認為應該把「未婚且未同居」關係的暴力行為納
進家暴防治範圍。
『可是事實上有很多分手的男女朋友,事實上生活作息都被對方掌握,防不勝防,這關係
其實交往的親密關係應該等同家暴法中,所謂具有或曾有或現有同居或婚姻的親密程度,
我們認為在法律適用上沒有疑問』
同時,吳宜臻也說,如果沒有對受暴家庭子女進行後續輔導,可能促使他們成為再度施暴
的高危險群。因此,她建議要把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列為輔導保護對象。
『未成年人在家裡如果有看到或目睹到家庭暴力的發生,他也應該被視為被害人,而不是
限於家裡未成年兒童一定要被打、被精神虐待才是被害人』
婦女團體則希望透過修法,可以讓社會重視在「非家庭形式」之外的暴力問題。
----------我是分隔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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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剛才有人打上「危險情人由來」關鍵字,
到小弟我的部落格希望了解「危險情人」新成語意思: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09/02/07/%e6%96%b0%e6%88%90%e8%aa%9e205/
對此想說的都在<當「書櫃不是書,都是保險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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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期待學校教的兩堂課>: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12/12/18/0524/
希望教育體系做好感情教育,預防「危險情人」出現,
不然不用「進擊的居隱」努力宣傳社福服務訊息,讓更多人了解有那些社福服務可用,
自動就會出現更多案件,造成更多社工為處理這些案件更嚴重過勞...
話雖這樣說,但如發現或遇到家暴、性侵害案件,
除隨時可打提供華語、英語、印尼語、越南語、泰語、柬埔寨語,不用付錢的113專線,
還可上「關懷e起來」網站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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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嚕,等下就邊想像聽蔡阿嘎社工師改編的這首歌,邊出去運動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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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3-06-27T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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