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05月~10月中旬,在A機關當職代
高普考人員報到後,契約就期滿,離職
中間年資中斷
後來又應徵上B機關,101年12月25日到職
不過到職當天詳細了解工作內容後,其實還滿想逃離的= ="
想請問...12月有四天在職,也努力撐到跨過12月31日
這樣應該有符合領年終的資格了吧?
而且可以加上在A機關5個半月的年資
可是不知道公家機關都何時發年終獎金
假如我在年終獎金發放前就離職,還領的到年終嗎?
謝謝大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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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人員報到後,契約就期滿,離職
中間年資中斷
後來又應徵上B機關,101年12月25日到職
不過到職當天詳細了解工作內容後,其實還滿想逃離的= ="
想請問...12月有四天在職,也努力撐到跨過12月31日
這樣應該有符合領年終的資格了吧?
而且可以加上在A機關5個半月的年資
可是不知道公家機關都何時發年終獎金
假如我在年終獎金發放前就離職,還領的到年終嗎?
謝謝大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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