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職代年終問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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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05月~10月中旬,在A機關當職代

高普考人員報到後,契約就期滿,離職

中間年資中斷

後來又應徵上B機關,101年12月25日到職

不過到職當天詳細了解工作內容後,其實還滿想逃離的= ="

想請問...12月有四天在職,也努力撐到跨過12月31日

這樣應該有符合領年終的資格了吧?

而且可以加上在A機關5個半月的年資

可是不知道公家機關都何時發年終獎金

假如我在年終獎金發放前就離職,還領的到年終嗎?

謝謝大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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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scar avatarOscar2013-01-04
約僱性人員只要在12月任何一天有到職 就有年終
Donna avatarDonna2013-01-08
至少我的機關是這樣 保險點問問人事最清楚
Edwina avatarEdwina2013-01-08
問人事最穩 年終大概是過年前一星期發(印象中)
Mia avatarMia2013-01-13
應該是說你只能領到B機關領的年終..A機關領不到了..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3-01-16
不可能讓你拿到完整5個半月年資的年終...
Dinah avatarDinah2013-01-19
樓上j大是指提前離職的情況嗎?
Una avatarUna2013-01-20
除非你在A機關待到12月2號以後...才有5個半月年資的年終..
James avatarJames2013-01-22
否則你現在在B機關是只有1/12的年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