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聘一定是定期契約?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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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工作在面試時,人力銀行雖標示為約聘,面試官於面試時告知僅是試用期意思,
約聘期滿便會轉正職,約聘期間併入轉正職後的年資計算中。

就在合約屆滿的前一個月,突然被告知因表現不佳確定不續聘。


HR表示依勞基法第18條二款,我不能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當然不要想資遣費。

可是我的工作是長期的例行工作,
個人向HR主張依第九條而言,我的勞動合約非屬定期合約。

HR一再強調我簽立的是有工作起迄日的「定期契約」,
該契約訂定了期限,就是第18條。

是否屬定期契約應由工作內容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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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uput avatarPuput2016-09-05
既然有起迄時間……應該是定期契約
Tracy avatarTracy2016-09-09
勞基法第9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6條~
Olga avatarOlga2016-09-11
就算是屬定期契約,雇主提出提前終止也要發資遣費。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6-09-12
屬繼續性工作是不得簽定定期契約的。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09-12
定期契約不是雇主單方面想簽訂就可以的,你是對的,叫hr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09-14
認真一點去翻法條= =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09-16
錯~重點根本不再定期不定期而是約定的試用期
Quanna avatarQuanna2016-09-16
重點在於試用期間內被解雇而不是定期契約到期不續聘
Sarah avatarSarah2016-09-18
是定期契約,無試用的意思,但是定期契約提起解約要多
付錢給你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09-19
如果是自然合約到期要不要簽就看雙方,通常定期約薪
水會較高
Ula avatarUla2016-09-24
現在試用期並不合法所以才會跟你簽定期契約
Selena avatarSelena2016-09-27
重點是 應徵的工作性質可以簽定期契約嗎?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10-01
不是有起迄日就能當定期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6-10-02
主張資遣費吧 不然就找勞工局了
Zora avatarZora2016-10-07
合約是說前三個月是試用期,但通知不續聘的時間其實已到
職逾四個半月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10-10
拿法條跟施行細則問 hr,hr堅持合約有寫起迄點就算定期。
離職時沒繳hr給的離職申請單,hr叫我要補才會給我勞健保
轉出證明…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6-10-12
勞動部(前勞委會)的函釋上,對於定期契約傾向採對勞工
有利的解釋,雖是定期契約的形式,但有持續從事同樣工作
內容的情形下,就不會被視為是「定期契約」,以免雇主利
用漏洞進行脫法行為。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10-15
再則,現在勞動基準法已無「試用期」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