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101高考,12月3日到機關報到
前一份工作是在oo縣政府的約聘人員,年資從93年7月1日至101年12月2日
離職前依規定已有21天的假
到職後,以約聘年資申請縮短實務訓練2個月亦已核准
實務訓練:101年12月03日至102年2月2日
基礎訓練:102年01月22日至102年3月1日(成績尚未公布)
請教:
休假年資併計的部分,是從實務訓練結束就可以併計還是要等基訓的
成績出來領到及格證書才可以併計?
機關到現在都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 人事剛調來 問他好幾次也不懂 也不回答
因為最近有事要請休假 希望版上前輩可以指點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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