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績(升等)問題請教 - 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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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朋友代po


===背景介紹===

朋友是101年高考及格,101年10月報到,102年考績為另考

女,無兵役及其他年資提敘問題,佔薦任6~7等職缺

103年4~6月因降調至其他單位,佔委任3~5等職缺(她說是5等年功一)

7月即升回6等一(依然在上述"其他單位")


另,據她說6要升7的話,需滿足考績「連續2年甲」或「3年內有1甲2乙」

且102年的另考不算在內


===問題來了===

她表現算是不錯,現在的主管說今年(103)考績要給她甲,讓她可以早點升7等

(意思應該是會連續給她2年甲,請勿戰此點)

但人事說因為她今年沒有整年佔6等缺,

所以今年的考績不列入「連續2年甲」或「3年內有1甲2乙」之計算中

也就是說要升7等的話要104、105都拿甲或是104~106內1甲2乙

因此主管為了讓甲更有效益,請她自己確認人事說的是否屬實,

若真是這樣今年就會給她打乙


請問人事這樣的說法正確嗎?有何依據?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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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id avatarEnid2014-11-11
詳見考績法第十一條第二項,需一至十二月均同一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