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績丙等疑義分析 - 考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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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wenchong (Ho)》之銘言:
: 問:丙等只有3%,換算33人取1人,
:   應該不是ME?
: 答:依草案,3%為一單位平均,所以
:   可能會出現,一機關各單位間角力,
:   沒力的單位,可能被迫打到遠多於
:   3%,好平衡有力單位一個都不打的
:   特權
:   
:   又,草案中本有,首長有3%的考等彈性,
:   所以丙等0-6%的比例,絕對合法
:   
:第九條之三 主管機關應視所屬各機關業務特性及需
要,辦理所屬機關間之團體績效評比,並於每年辦
理考績前,依團體績效評比結果,彈性分配所屬各
機關受考人考列甲等以上及丙等人數比率,必要
時,各官等與主管人員考列甲等以上人數比率及主
管機關受考人考績等次人數比率,亦得併入上開調
整機制辦理。但甲等以上人數比率以增減百分之
十;丙等人數比率以增減百分之三為限

所以說,彈性是0%-6%,只是總平均要到3%

又,
前二項等次人數比率因機關受考人數較少之彈
性調整機制,應於施行細則中明定之

還留了伏筆,

換言之,如果簡任官太少,也可能都是甲或優的

建議大家好好研究這草案,
越看就越瞭,這是假改革,
像18%一樣,
只殺基層,但利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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騜:孤近日民調直直落,愛卿可有良方教孤?

棺中(汗):騜上英明!萬端有罪,罪在臣下!
    都是基層不好,基層該死!臣一定好好整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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