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績惡法---總該有配套吧!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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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教課稅因配套不足暫緩實施,
那考績惡法總該有配套吧!

一個勞工如果被Fire,他的勞保年資是會累積的,
而且只要滿15年,在60歲起是可以領月退的。

那公務員如果因此法而被Fire,退撫的月退一定是領不到了,
那公保也領不到,勞保年資也沒有,而且公部門的經驗在外求職又困難,
是不是要當乞丐了。

以目前馬政府極力擺脫無能形象,加上和非公職的朋友聊天試探的結果,
我對未來有點悲觀,即便如此,但大家至少應據理力爭有配套才能實施,
請大家發此意見給立委,這是沒有爭議的,即使非公人員應該也不會有意見的。

可否公保年資轉成勞保年資、或從此公務員可自選保勞保、
或和勞保相同滿15年60歲起一樣有月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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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nna avatarDonna2010-03-10
比例制一定要取消
配套? 銓敘部先弄個公平的績效標準
George avatarGeorge2010-03-13
如同事實上所說配套沒有~
Daniel avatarDaniel2010-03-13
看到第一行就想到有工會真的差很多 唉.....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0-03-14
給全民檢驗如何?
Faithe avatarFaithe2010-03-15
這個配套 用草案的考績法 交給機關裁決
Cara avatarCara2010-03-18
廢除死刑算配套吧~被炒砍主管也不用怕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0-03-22
主管都不怕再來一次「趙承熙事件」
Andy avatarAndy2010-03-24
最後依據可以搜尋一下本版的 台電
看看當時板上的意見跟記者的寫法
Andrew avatarAndrew2010-03-27
比例制根本是聯名箋函就用的舊制度 還入法咧
Jake avatarJake2010-03-29
錯誤的方法還繼續用??發揚光大? 用它來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