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板上人事高手關於考績問題
本校一名職員之前於他校以身心障礙四等特考分發任用
(任用期間為102.7.22~103.7.18)
離職時銓敘委任三等本俸二級俸點290
今年考上身心障礙三等特考分發至本校工作
於103.7.18報到 103.11.17實務訓練期滿
想請問其103年年終考績應以何種方式打考績?
1.以俸點290 做全年年終考績
2.以訓練期滿派代 俸點385 做全年年終考績
3.以俸點290 做另予考績
或是上述三種作法都不正確,還請辦過或知道的先進不吝給予建議
另再請教:考績核定後,是以何種俸額發給考績獎金?
感謝~
--
本校一名職員之前於他校以身心障礙四等特考分發任用
(任用期間為102.7.22~103.7.18)
離職時銓敘委任三等本俸二級俸點290
今年考上身心障礙三等特考分發至本校工作
於103.7.18報到 103.11.17實務訓練期滿
想請問其103年年終考績應以何種方式打考績?
1.以俸點290 做全年年終考績
2.以訓練期滿派代 俸點385 做全年年終考績
3.以俸點290 做另予考績
或是上述三種作法都不正確,還請辦過或知道的先進不吝給予建議
另再請教:考績核定後,是以何種俸額發給考績獎金?
感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