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律師專業要細分,才可解決流浪。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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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律師的削價競爭會影響服務品質

那麼想請問 以前律師費很高的時候 品質有比較高嗎?

品質高低要怎麼比較?

每件個案的複雜不同 當事人一生可以能打一次官司

律師也不見得對每個案件都同樣努力

所以競爭影響服務品質沒什麼根據

擔心影響服務品質是說詞 不希望那麼多人來搶飯碗才是真的吧

而且有些人很會考試

但我們都知道 考試跟做事是兩回事

甚至越會考試的人 思考越容易僵化而跳脫不出框架

總是以自身的觀點思考利弊

甚至擺出自以為專業的高姿態 眼裡只有錢 看高不看低

而有些人名次沒那麼前面

但是思考靈活 因為相對而言 他沒花那麼多時間在法律教科書上

所以在著手處理案件的時候 更懂得用宏觀的角度為當事人爭取利益

這種差異性 是考試分數所區別不出來的

所以放寬錄取門檻 讓各種法律人能在市場上百花齊放

讓當事人有更多的選擇 也促進社會普遍對司法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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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4-01-05
那麼喜歡百花齊放那何不取消律師考試算了 想委任誰打官司
都可以啊 自由競爭咩
Jacob avatarJacob2014-01-08
真的不會影響服務品質的話 美國就不會有這麼多拿律師
當題材的笑話了
Eden avatarEden2014-01-10
律師作為國家認證的法律從業者 本來就應該具備相當法律智識
這法律智識的考核要嘛來自學校教育要嘛來自考試及格制
Eden avatarEden2014-01-13
今各大學廣設法律系不說 連修幾個學分就能取得律師考試資格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4-01-15
然後考試不採及格制不說 採錄取率制又亂放寬錄取率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4-01-18
導致一年錄取8.9百名律師 有這麼多人夠格作律師嗎?
Ina avatarIna2014-01-20
如果喜歡百花齊放 那何不有參加考試資格者都當律師好了?
究其本質律師資格終究是國家認證必須具有相當法律智識之人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4-01-23
講那些百花齊放或考試做事兩回事等等都只是迴避現行制度
篩選功能的無力罷了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4-01-25
一起終結董保城之亂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4-01-27
你總是以缺點來否定制度 那所以是不要篩選制度嗎
Erin avatarErin2014-01-30
你的論點最終就是導向不要篩選制度 人人都可以從事法律業
Hedda avatarHedda2014-02-01
又何必要有律師資格呢? 易言之 律師資格存在意義為何?
Delia avatarDelia2014-02-04
如果我們認為律師資格有存在的必要 那就應該盡可能完善
篩選制度 而不是因為篩選制度不可能完美 所以就隨便篩選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4-02-06
最後再來個百花齊放給市場決定 那都不要律師資格不更乾脆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02-09
國家建制律師篩選具有相當法律智識之人後 市場當然可以
去決定這些具有相當法律智識之人誰更能適應於實務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4-02-11
而不是假裝有篩選實際上根本是亂選 然後讓市場在一堆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4-02-14
所以法律工作不是考試不是實習 那何必用這兩個條件篩選?
Eden avatarEden2014-02-16
良莠不齊的人中去淘汰 那就失去律師建制的意義了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4-02-19
市場機制自然會淘汰掉一些人~~
Agnes avatarAgnes2014-02-21
一個人時間精力同樣的狀況下 為了維持收入而多收案 不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4-02-23
會影響服務品質?又不是每個人都像陳國師一樣事情叫受
Faithe avatarFaithe2014-02-26
僱的去作就好 另外律師到底是certification還是licens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02-28
ure還是要先釐清吧 在制度已被陳國師董部長搞爛的現在
討論似乎為時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