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代理人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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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友大家好,有幾個關於職務代理人的問題想詢問:
(目前情況是要到期解僱了。此位置原有考試缺,但確定已無人報到。)

1. 當初簽約職務代理人,代理時間到考試報到前一天結束。
現在確定沒有人報到,是否可繼續延長契約之效力?誰有權可以主張?
(服務單位為鄉鎮市公所,簡言之因為無人報到,想繼續留下。)

2. 無人報到後職務代理人仍然要離職嗎?是否有辦法能夠直接繼續留任?
(是否有可能不用辦離職手續、等單位開缺,直接續用?)

3. 銓敘部 3/3有發文說,如考試的缺沒人報到,也因考試任用計畫仍然要讓
職務代理人16日內離職。想請問,是有要朔及既往之前的職務代理人嗎?
還是從 3/3後到職的職務代理人才開始算?


以上問題,感謝~主要就是...想留在原單位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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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2-04-13
職代要報計畫,你若是願意不領薪的話,機關應該很樂意...
Hazel avatarHazel2022-04-15
個人記得這個應該可以繼續報考試缺 然後繼續用約僱職代
但是好像要先照原計畫離職再聘用 不過時間好像可以接
Eartha avatarEartha2022-04-16
問單位人事最清楚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2-04-15
要不要續僱,也需要單位主管同意
James avatarJames2022-04-16
1.要問人事,不過你可以看一下你當初簽的約,迄日應該
都不是具體日期而是像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類的文
字。
Thomas avatarThomas2022-04-15
你講的銓敘部解釋只是為了因應當初公布結果後10天內要
報到改為15天它才重新解釋,實務作法都一樣機關有報下
一年度考試,它可以選擇 僱如上面推文,它是"得"且它
James avatarJames2022-04-16
可以續雇而且你走了他們業務量會增加所以主管很樂意留人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2-04-15
通常是樓上講的那樣,但是說不定人事同意權不在機關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