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參加職訓局開設的課程 綠色能源科技應用人才培訓班
剛就業中心的職員來詢問我們的求職的狀況
就業中心的職員竟對我說 現在碩士畢業的起薪才32000
比我大學畢業的起薪33000還低 會不會太扯?
我就一直跟他說我要要求36000~43000的底薪
他竟跟我說依我的條件只能要求30000的底薪
我說怎麼可能比我大學畢業的底薪還低?
他說他前幾天做的報告就是這樣 還給我看報告
我看了報告跟他說 你就寫製程工程師的底薪42000~60000
我有製程工程師的經歷 雖然才短短半年跟三個月
而且還國立碩畢 要求36000的薪水應該不為過吧
我就跟他說 ptt上剛國立碩畢的社會新鮮人
薪水就有36000以上
他還是堅持我的條件只有30000的底薪
難道是我跟社會脫節了嗎?
我想請教一下ptt的各位大大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化學所畢業
製程工程師有半年跟三個月的經歷 年齡35歲
這樣的條件合理要求的薪水範圍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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