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通知書填寫特定徵求人 - 金融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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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五替家人到某間銀行領股東會紀念品

現場工作人員要求大家在委託書上面填寫某一位徵求人的姓名

如果沒有寫就不給領紀念品

而且不能由工作人員代寫

當下沒有想太多而且也第一次領紀念品

所以就乖乖的寫了

現場有一些股東就不願意填工作人員指定的徵求人

就7pupu的離開了

回家又想到這件事情覺得哪裡怪怪的

如果委託書上面寫誰的名字就表示委託他出席

這樣越多人寫某個人的名字不就代表他的表決權越大嗎?

這樣子要求股東填寫指定的徵求人

沒有觸法的疑慮嗎?

因為通知書背後的徵求人有好幾個

工作人員說一定要寫A這個人,BCDE都不行

還請大家幫小弟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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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la avatarIsla2020-05-19
你知道徵求人要花錢給發紀念品的通路嗎
David avatarDavid2020-05-22
要人花錢幫別人徵求委託書?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0-05-25
沒代簽 合法阿
Xanthe avatarXanthe2020-05-28
公司派提徵求人代為行使受託人股東投票 紀念品只是跟你
交換投票權的獎賞而已 這樣懂嗎
Sarah avatarSarah2020-05-31
所以通知書後寫委託人名是ok的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0-06-03
你說的 A他都有送證期局申報為徵求人 沒問題的
Ursula avatarUrsula2020-06-06
呃 不然幹嘛徵求委託書?單純想發紀念品?
Bennie avatarBennie2020-06-09
上面看到的徵求人是有申報的
Liam avatarLiam2020-06-12
個人徵求有表決權行使的限制,委託股務代理機構徵求也
有,詳見公司法177條以及證交法25-1、公開發行公司出席
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5條、第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