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假期間可否兼職? - 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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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板上的各位

如果我在請育嬰假的期間在外兼職一次(約$2000)

且是公務員服務法中的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團體


兼職薪水現領,

但要留下身分證字號作為報帳(交通費)

這樣有違反公務員的規定嗎?


感謝各位的解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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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1-03-21
違反呀(長官說了算),更何況六成本俸都領了
James avatarJames2011-03-23
只是...要逮到才算數,反正就這樣,個人造業個人擔,收工
Jack avatarJack2011-03-27
好像有機會解套XD http://tinyurl.com/4u9xqqd
Andrew avatarAndrew2011-03-30
育嬰假又不是一直可以領六成本俸 其實是稱"育嬰留職停薪"
Kelly avatarKelly2011-04-04
六成本俸也是補助,若覺得不想沒錢,就...回來上班吧....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4-07
要知道呀,留職停薪很多機關根本不找職代....
工作全 share 在同仁身上,大家也沒有加到一毛錢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