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假相關問題 - 公職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fireking123 (未來掌握在自己手裡)》之銘言:
: 請問各位前輩,敝人育嬰假請到103年2月,但是現在發現懷了第二胎,
: 預產期為明年農曆年過後,想繼續請第二胎的育嬰假,那該怎樣處理比較好呢?
: 是今年要先復職再重新跑一次流程嗎?請各位先進不吝指教,謝謝大家。

要不要直接問你們單位人事呢?
復職的話,會有產假的問題,如果想要請產假的話先復職再繼續請留停也是可以的。

你第一胎的育嬰假一共可以請到兩年,只要小孩未滿三歲,要請育嬰留停就可以請。
所以也可以斟酌是要繼續請第一胎的,還是要直接請第二胎的。

以上是我個人經驗,如果有錯誤的話還請指教。


--

All Comments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2-07-29
如果不復職再延長請育嬰假,這樣是否還有育嬰補助?
Erin avatarErin2012-08-02
留職停薪狀態都不能請假了.....
Kelly avatarKelly2012-08-02
復職後,即為正式上班,可請產假,易惹非議,自行斟酌需求
Damian avatarDamian2012-08-02
育嬰補助依胎次論,請第二胎的假才有第二胎的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