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停留一定要檢附配偶在職證明?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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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一定要檢附配偶的在職證明給公司嗎?

我們夫妻兩算是在同一個公司上班,
只是不同轄區。
隱瞞了好幾年也沒人知道,
非常不想讓公司知道配偶在哪裡工作,
而且本人覺得這有洩漏個資的疑慮,
感覺有違個資法。

至於配偶是否有在職,
是不是資料送到勞保局,就查得到資料?
如果可以,
本人認為就不需要提供給公司這種無謂的在職證明。

所以,想問問大家是否可以不提供配偶的在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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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7-10-07
請參考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機關應該依據該
規定辦理
Noah avatarNoah2017-10-09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2項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10-12
當然可以不給啊,還可以不申請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10-17
Hedda avatarHedda2017-10-18
性別工作平等法22條有但書可以不附,但理由自己想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10-19
勞保局負責的是津貼 假妳要先跟公司申請
David avatarDavid2017-10-21
要付啦 除非你要用但書
Sandy avatarSandy2017-10-21
不請就沒人知道了
Tracy avatarTracy2017-10-25
但書不容易 基本上是配偶失蹤 服刑 當兵那種
Joseph avatarJoseph2017-10-27
要附,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以及育嬰留職停薪辦法都
規定要附,而性別工作平等法所提的特別理由,有相關
函釋,最常遇到的是單親。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10-29
勞保局審核的是津貼,機關審核的是有沒有留停資格。那沒辦
法證明配偶在職,請問機關要怎麼審查?遊戲規則在那邊,為私
人原因破壞較為不宜吧。
Ula avatarUla2017-10-30
自私的人只想到自己,不然你自己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