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育嬰留職停薪的年終獎金 - 公職Thomas · 2012-05-2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我98年1月任職至今, 產假42天請完後剛好是7/31, 接著要請育嬰留職停薪一年, 若我再多請1~3天的事病假(因為休假已請完), 也就是將育嬰留職停薪的起算日延至8/2或8/3、8/6 這樣年終獎金可以多算一個月的比例嗎? 如果可以,不知道留停起算日8/2、8/3、8/6哪天比較好? 謝謝~ -- 公職All CommentsDavid2012-05-24不鼓勵........但又不能拒絕....You Know ...:D哪一天應該都沒差了.......除非要賺六日....Elma2012-05-25謝謝m大的解答~Annie2012-05-28反正是另考 乾脆把14天事病假請完 再多賺幾天Susan2012-05-28若請家庭照顧假5天 可考績時可扣除不算 可再多請5天病假Related Posts環保署請各機關週一吃素?環保署請各機關週一吃素?留職停薪之方法請問資遣是權利嗎? 倦勤只能辭職?工程管理費可以挪用至非該工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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