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職停薪的年終獎金 - 公職

Table of Contents


我98年1月任職至今,

產假42天請完後剛好是7/31,

接著要請育嬰留職停薪一年,

若我再多請1~3天的事病假(因為休假已請完),

也就是將育嬰留職停薪的起算日延至8/2或8/3、8/6

這樣年終獎金可以多算一個月的比例嗎?

如果可以,不知道留停起算日8/2、8/3、8/6哪天比較好?

謝謝~

--

All Comments

David avatarDavid2012-05-24
不鼓勵........但又不能拒絕....You Know ...:D
哪一天應該都沒差了.......除非要賺六日....
Elma avatarElma2012-05-25
謝謝m大的解答~
Annie avatarAnnie2012-05-28
反正是另考 乾脆把14天事病假請完 再多賺幾天
Susan avatarSusan2012-05-28
若請家庭照顧假5天 可考績時可扣除不算 可再多請5天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