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職復職後的休假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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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休假是休去年的上班服務時間
如果你去年服務滿一年 且無年資中斷
你今年就是你的服務年資去算休假日數
所以103年復職後你可以休全部不打折 如果可以休14天 就是休14天
但是前提是你是當年度復職 只有育嬰留職停薪可以當年度復職後繼續修未完之假
104年你無休假 因為你年資中斷 了解嗎


※ 引述《truesoul (真實靈魂)》之銘言:
: 各位版大好,想請問一下,若我年資三年,已有十四天休假
: 假設103年我從1/10請育嬰假到7/10,
: 103年7/11復職的時候,休假天數是14天×5/12嗎?
: (103年完整的上班月份應該是8、9、10、11、12)
: p.s:若從102年年底就有請產假跨年度,連著請育嬰假的話,會有影響嗎?
: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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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ngrid avatarIngrid2013-07-22
那這樣105年不就只有7天?又從滿一年7天開始從頭喔?
Ursula avatarUrsula2013-07-23
沒吧 105年還是可以併計前面的年資一起算假
Hardy avatarHardy2013-07-24
沒錯 104年後才可以併年資 所以原po於105年後至少14天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