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丙守則 公務員要記住 - 考績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zdrgn (機車)》之銘言:
: 我覺得第一點有問題
: 如果單位只有五人 那3%不就等於 0.15個人
: 怎麼吃大丙 把人分屍嗎?
: 所以如果單位的人數乘上三趴 沒辦法得出完整的一個人
: 那考績怎麼打???
: 所以~~ 以後選單位就選這種人少到一個極限的....

請看草案9-3

3%是看一整個機關的

部會一個 縣政府一個這樣算


例:內政部不管人怎麼抓 反正整個部要3% 所以某些單位可以0%

某些單位可以100%


台中市政府可以某處0% 某區公所100%

只要整個地方政府3%
: ※ 引述《H072 (~Under the heart)》之銘言:
第九條之三 主管機關應視
所屬各機關業務特性及需
要,辦理所屬機關間之團
體績效評比,並於每年辦
理考績前,依團體績效評
比結果,彈性分配所屬各
機關受考人考列甲等以上
及丙等人數比率,必要
時,各官等與主管人員考
列甲等以上人數比率及主
管機關受考人考績等次人
數比率,亦得併入上開調
整機制辦理。但甲等以上
人數比率以增減百分之
十;丙等人數比率以增減
百分之三為限,且主管機
關及所屬各機關考列甲等
以上及丙等人數比率總
計,仍以第九條之一第一
項所定之人數比率為限。


--

All Comments

Freda avatarFreda2010-03-27
原來乳此~~
Necoo avatarNecoo2010-03-30
猜測愈接近地方政府核心單位會愈安全?
David avatarDavid2010-04-02
拿鄉、區公所來開刀?XDDDDD
Ida avatarIda2010-04-06
合併計算=基層組織考丙機率>0.3.部會考優>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