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推文,我更混亂了
根據行政院網站說明:
二、 推動「國民旅遊卡」新制,鼓勵國內旅遊,促進內需經濟及國內觀光發展
(一) 國民旅遊卡新制重點
國民旅遊卡設計原本是對公務人員14天強制休假的旅遊補助費,
每人全年合計補助總額最高新台幣16,000元,後來放寛非旅遊消費之使用限制。
為鼓勵國內旅遊,同時讓國旅卡回歸旅遊補助本質,國旅卡制度修正為公
務人員
休假補助費逾8,000元者(我8001),
其中8,000元須用於觀光旅遊(所以我的自行運用是8001-8000=1)
(未超過8,000元者,不強制消費於團體旅遊),
所以我能拿的8001中,其中8000還是不能自行運用啊
還是要刷旅宿業,只是,不強制消費於團體旅遊,不知是
我的認知有誤,還是各位先進在實務上的做法其實可自行運用?
感謝回答
七天假1143*7=8001特此說明。。。
希望是有和我實際情形的先進分享經驗
謝謝
※ 引述《mavisy (mavis)》之銘言:
: 先進好
: 小妹有幸拿到8001今年
: 國旅卡政策三天一小變,二天一大變
: 所以目前還不是很清楚使用方式
: 天氣漸暖,想和家人出遊
: 只知道,似乎只有刷旅宿業才能核銷
: 那麼,如果是自行開車前往旅宿業消費
: 是否中途之油錢也可核銷呢
: 感謝各位先進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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