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制局與教育局的法制缺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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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求人上面看到兩個缺

一個是臺北市教育局的研究員
承辦業務網站上是寫
1.法制業務
2.教師申訴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因為已經撤掉了所以沒完整的

一個是臺北市法制局的編審
工作項目是
一、研考及規劃業務。 二、本市自治法規之研擬。 三、本府各機關法令諮詢意見之提供
。 四、國家賠償事件之業務。 五、行政救濟案件之業務。 六、消費者保護之業務。 七
、其他法制及行政相關業務。

兩者都是8等到9等的缺
請問有版友知道兩個地方的工作情況和同事相處情形嗎?
是值得丟履歷的單位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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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06-04
沒唬爛的話1應該比較好
Hedy avatarHedy2017-06-07
1是一人法制,2是全局都是法制。
Ursula avatarUrsula2017-06-08
一要問一下是否領專業加給表五!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06-10
第一個沒看到耶??
Yuri avatarYuri2017-06-12
2的缺在綜企科,之前的承辦人應該是去科技部。
David avatarDavid2017-06-13
是法務局不是法制局吧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06-16
選2
Lily avatarLily2017-06-17
我也推2 我覺得全部都法制比較好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06-18
感覺1不會只作法制業務
Dinah avatarDinah2017-06-18
2只是把該局所有科室的業務都列出來而已 不可能全部都做
Freda avatarFreda2017-06-21
單人法制通常要兼辦其他業務,長官指派時一定會加上
一句“你讀法律的,這一定沒問題啦!”…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7-06-23
看起來爛缺一枚,而且地方感覺就是低人一等
Cara avatarCara2017-06-25
兩缺都要有打雜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