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來這裡發問,請多多指教
我們公司是經營三角貿易
12/22從秘魯進口一批貨物,轉賣給國內廠商,
我方買入跟賣出條件都是CIF高雄,但實際付運費是祕魯的廠商
原本跟國外在安排船期時,就有考慮到農曆年跟free time問題
國外船公司安排12/22秘魯ETD,預計1/16到基隆,然後分船經上海、香港,
到高雄ETA是1/30,農曆年後到港,加上free time 15日曆天,可避免因年節產生延滯費
但今天忽然收船公司通知,
貨物在1/16到基隆後,直接路運拖櫃到高雄,大概1/17、18就到高雄
這下變成農曆年前到貨,扣除掉9天年假,free time所剩無幾,客戶也對此相當不滿意
請問在這種情況下,能否向船公司在台北或高雄的agent申請延長free time!?
或是由15日曆天改為15工作天呢!?
希望有經驗的大大們能夠提供一些建議,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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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是經營三角貿易
12/22從秘魯進口一批貨物,轉賣給國內廠商,
我方買入跟賣出條件都是CIF高雄,但實際付運費是祕魯的廠商
原本跟國外在安排船期時,就有考慮到農曆年跟free time問題
國外船公司安排12/22秘魯ETD,預計1/16到基隆,然後分船經上海、香港,
到高雄ETA是1/30,農曆年後到港,加上free time 15日曆天,可避免因年節產生延滯費
但今天忽然收船公司通知,
貨物在1/16到基隆後,直接路運拖櫃到高雄,大概1/17、18就到高雄
這下變成農曆年前到貨,扣除掉9天年假,free time所剩無幾,客戶也對此相當不滿意
請問在這種情況下,能否向船公司在台北或高雄的agent申請延長free time!?
或是由15日曆天改為15工作天呢!?
希望有經驗的大大們能夠提供一些建議,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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