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法務是什麼人適合?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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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面試一個工作
英文面試中 面試律師說
要做任何律師可以做的事情
但只差沒有律師license
但要寫狀子 會晤當事人 開庭
但是104上面卻寫(是開庭以外的工作)
我還以為是秘書 之類的
請問他們要這樣的人才
是暗示國外名校法研所回來的嗎?
既然是要做律師做的事還要英文流利
為何不直接徵才找(律師)呢?
請內行的人指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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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elia avatarDelia2010-11-14
我想大概是…成本考量吧?
Wallis avatarWallis2010-11-15
聽起來有點像是某根事務所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0-11-16
想必薪水不高想省錢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0-11-16
薪水可能不高,要身兼各部門可能的翻譯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