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保城下臺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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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zpeer107 (立志當壞人)》之銘言:
: ※ 引述《volkov (zzzzzz)》之銘言:
: : 我只是提供點資訊
: : 並非要鬥醫生,只是希望律師同樣是專技人才
: : 應該也有可以比照辦理的空間
: 既然要比照辦理,就不是比一半,也不是變成比照「國外」辦理

要全部立刻比照辦理,一次到位,這可能不太切實際
畢竟這不是威權時代,或革命時代
一定有守舊勢力反對,最後妥協

這麼多政策當然外國有資訊可以參照比較,就參照比較
政策立法,不可能捨棄比較法的分析

: : 美國要求學士後方能就讀法學院
: : 可以有效加長律師養成時間,加強人文素養
: : (針對現有律師而言,更可以有效降低律師供給數量)
: 不管是學士後醫,或是學士後法,都是現有的制度,要比照應該是比照實做的部分
: 現在的法學教育最詬病的地方,在於空談而不切實際,
: 醫學生要有設備,場所,要有手術台,要有大體,
: 老師除了課堂上之外,在實際動刀解剖的時候,學生必須在一旁觀看
: 法學生呢?
: 一個人、一本書、一間教室就可以開課
: 甚至,架台錄影機,還可以無遠弗屆,一次可以上百個人聽課
: 要比照就要比照全部,也不是比照國外
: 現在的法學教育應該大改革,所有的法學生都必須進事務所或是上法院
: 實際觀摩法律在社會上的運作
: 醫學系有人捐大體,法律系也可以在當事人同意,並由法學生簽訂保密條款的方式下
: 由當事人捐「案件」,讓法學生實際參與整個斷案過程,甚至評議時旁聽
: 刑事訴訟從警察局就開始,法學生也必須跟條杯跑案件,現場勘驗、看屍體、驗尿
: 一路跑進偵查庭,實際觀察無辜者的辯白、狡獪者的騙術
: 在進入審判庭閱卷、整卷、整理爭點(這些法助都可以作,何況是正式的法學生)
: 進事務所就要試著擬狀、研究以法律觀點說服當事人的技巧
: 如何在打輸官司之後,平衡當事人的心理狀態


您的論點有點開花了,之前大家在討論的是學分班造成低薪化的就業窘況,如何解決
但您志向更為遠大,論及整體法學教育

雖說,整體法學教育有極大的改進空間,但似乎會模糊大家原來的焦點
使政策討論過於廣大,難以集中火力討論囉

: 這只是學生的部分,還有老師,
: 所有沒有法律實務經驗的老師,應該全數淘汰
: 沒打過訴訟的竟然可以教訴訟法?沒在企業商討過智財的竟然可以教專利法?
: (醫學教師都是會教又會作,不像法律教師,總是在課堂上空打嘴炮)
: 這種莫名其妙的法律教授給予落日條款,幾年之內自己要先考上律師,
: 或是到企業實習並取得一定成果,否則褫奪其教學資格

這不是老師的問題,而是制度的問題,您的作法也是可以參考的
現在專任老師是否允許上庭?
有許多老師也希望能接訴訟來充實實務經驗,但似乎現行法制是不允許的

您說的問題,可以追本溯源到這個法制問題
但與律師行業低薪化的就業窘境,相關比較小
比較偏向法學教育體制這個大標題上

美國法學院的教授可以接訴訟,可以指揮自己的研究生分組做採證、交互詰問的工作
台灣很多教授也很想這麼玩,但現行法制似乎不允許,這一段是補充您的說法
你的說法也是可以引用外國做法作為補強的


: 上面的想法,簡單的說,因為醫學教育有「物」及「人」的限制
: 大體不可能無限量提供,老師也沒有那麼多

大體似乎不是主要問題,老師也可以這麼多
醫學院老師的問題在於政府規定的薪水,雖然遠較一般行業多,
但遠比自己執行醫師業務少

所以教學醫院醫師對於教授課程能推掉就推掉

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法醫的招考上,僵化的薪水體制,之前很難吸引有醫師執照的人
從事法醫工作

: 不得不有總量管制,把教育的資源集中在少數評定為優等的學生身上
: 否則醫學教育普及,人人皆有機會妙手回春,醫師的資格放在國考又有何不可?
: 法律系要比照辦理,也要劃出「物」及「人」的限制
: 要改革就會有痛,而且是很多人都會痛
: 我上述的想法,爽到的應該只有已經考上的律師
: 不過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有部分人會爽,也是必然的事

這說法...我們可以說的比較漂亮點
如何說得漂亮點,要研究一下
比如說法律系畢業生的就業、教育資源、專技人員的素質切入

: : 拿出醫師來說,是因為醫師養成這方面的問題解決得很完善,律師養成的政策應值得參考
: : 並非律師想拖醫師下水,一起慘
: : 參考保障相對完善的醫師養成制度,目的並非破除醫學生管制政策
: : 只是希望法律系人才的養成政策,能夠比照醫學系辦理
: : 律師收入若持續下探,律師以外的法律系畢業生就業,只會更慘
: 比照,就要比全部,不要比一半,更不要比國外
: 一個人一本書一間教室就可以上課,憑什麼比照醫學系

我不認為醫學系學生的養成教育一定比法律系優越
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只建構在邏輯上,為何不能比照國外?
為何不能比照醫學系?

何必有醫師優越律師論的看法,認為醫師最該受保障,而律師不配?
又何必如同慈禧鎖國,完全不比國外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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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3-03-21
醫師>律師 我聽到的其中一個論點是
Rae avatarRae2013-03-24
不論 司法官 律師考試 榜首 都沒有六十分
醫師國考最後一名 平均都超過六十分 所以醫師強法官
數倍
Ivy avatarIvy2013-03-28
法律系不改革就想砍掉學分班?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04-01
醫學系本身的制度操爆醫學生 醫學生反波波自有理由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3-04-04
法律系一堆莫名其妙的老師和學生不先砍一砍 卻要先動
學分班 學分班的師生當然要跟你拼命啊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3-04-08
現下的正規法律系和學分班所學根本沒有什麼不同
Xanthe avatarXanthe2013-04-11
憑什麼法律系可以考司律學分班不行?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3-04-15
不實做 就無法透過正規大學教育把法學生的價值凸顯出來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3-04-18
或許有人會問 可不可以兩者都改?
Ingrid avatarIngrid2013-04-22
但是正規法律系本身不先改 很難說服別人砍學分班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3-04-26
沒人用一樓那種理由吧..大多數就是認為高中電爆你吧..
Robert avatarRobert2013-04-29
你不認為是你的事 台灣的現狀就是醫學系的養成遠優於法律系
John avatarJohn2013-05-03
醫師轉念法律 跟律師轉念醫學 這兩者的難易度 就是差異所在
Annie avatarAnnie2013-05-06
等到兩者平行相等時,再談要求相同保障吧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3-05-10
就是保護主義 製造律師讀醫學的難度
也就是學分班 讓醫師念法律沒有難度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3-05-13
舉例 最順利的情況下
1 醫師當律師 一年就可達成
因為有學分班
Madame avatarMadame2013-05-17
2 律師當醫師 要五到七年
樓上這樣懂了沒
Ida avatarIda2013-05-21
醫師 等到能開放心胸 接受波波榜首
Isla avatarIsla2013-05-24
再來說別人要開放學分班
Wallis avatarWallis2013-05-28
所以樓上認為律師1年就可以當醫師囉?有時不是因為制度..而是
Robert avatarRobert2013-05-31
科目難易度本身(法律的確比醫學好上手) 至於波波 只要他們有
Jacob avatarJacob2013-06-04
能力高考及格 也不會有多少人有異議(但是他們考得到嗎?哈
Doris avatarDoris2013-06-07
波波改成必須跟醫學系一起高考後 波波極度抗議XD 表示沒能力
Jacob avatarJacob2013-06-11
連參加基本考試的勇氣都沒有 要怎麼讓人放開心胸
Edith avatarEdith2013-06-15
只要有高考這道防線(醫學一到六 科目數超過20科) 縱使設20學
分班也無妨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3-06-18
醫學一(解剖學微生物學免疫學公共衛生學組織學胚胎學)
Donna avatarDonna2013-06-22
二(生理學生化學藥理學病理學)三(內科家醫科)四(小兒科神經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3-06-25
科皮膚科精神科)五(外科骨科泌尿科)六(婦產麻醉眼科耳鼻喉復
Oscar avatarOscar2013-06-29
健科)再加資格有限定每科必需修滿相對應的實驗課
Zanna avatarZanna2013-07-02
如果有學分班真能符合上述的條件(提供實驗) 開設起來也不錯
Annie avatarAnnie2013-07-06
這樣開起來也不錯 樂見其成 不過就台大法學分班而言
Necoo avatarNecoo2013-07-10
亦沒有涵蓋所有專技高考律師科目就是了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3-07-13
是說當初在友版與某聲論壇看到對波波高考以外異議還不少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3-07-17
就是了 不知道有沒有算在異議的不會有多少人裡面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07-20
明明醫界群起反波波......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3-07-24
連讓他們參加基本考試的勇氣都沒有 要怎麼讓人放開心胸
Hedy avatarHedy2013-07-27
不過目前律師產業崩盤化現象,個人認為最該被檢討的是董
Hedy avatarHedy2013-07-31
保城及公會,討論其他或許有失焦之虞
Delia avatarDelia2013-08-04
每年上繳那麼多錢給公會,生存環境卻越來越來惡劣
Mason avatarMason2013-08-07
觀察公會動態,仍然重心放在進修及聯誼,未認真正視最急
迫的律師產業危機
Cara avatarCara2013-08-11
每次看到全聯會宗旨,亦即該會章程第三條"提高律師地位"
Una avatarUna2013-08-14
頗覺諷刺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3-08-18
律師地位最高的時點應該是公元2000年5月20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