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消失的法官?消失的媒體自律? - 公職
By Anonymous
at 2017-08-23T10:18
at 2017-08-23T10:18
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Reewalker 信箱]
作者: jerry0701 (南部瘦一哥)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被消失的法官?消失的媒體自律?
時間: Tue Aug 22 19:31:28 2017
1.媒體來源:pnn 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2.完整新聞標題:被消失的法官?消失的媒體自律?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3.完整新聞內文:
文 / 王子榮(為雲林地方法院法官)
上星期,基隆地院有一件定期宣判案件,法官須依照所定期日到庭宣判。這原只是司法日
常的例行性工作,但罕見的是,有媒體報導,基隆地院原訂於當天宣判,當時間一到,法
院卻早已深鎖、遍尋不著宣判法官;法官甚至表示,是一時忘記,才匆匆忙忙趕到宣判。
而原本應出席的三名法官,僅有兩名到庭宣判,另一位則不見蹤影。
事件經該新聞披露後,基隆地院很快以新聞稿澄清,嚴正表示承審法官不僅有按照時間下
來宣判,且也向在法庭上的記者朋友講解判決內容,並接受發問。完全相反的訊息,頓時
並陳在閱聽人面前。法官有沒有到庭宣判是一件很客觀的事實,竟然變成如此的「羅生門
」!是法官真的消失了,還是法官「被消失」?是報導的記者說謊,還是基隆地院硬是強
詞奪理、強加辯解?
李組長眉頭一皺直覺並不單純
上開正反消息見報的隔天,同一間媒體的同一撰文記者發了一則新聞,明白承認先前報導
不實。新聞中寫道:「『僅有審判長及陪席法官出席,受命的法官卻不見蹤影』一事,即
時新聞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造成合議庭上3名法官諸多困擾,對此鄭重致歉,並以現場
事實予以澄清」,真相至此才水落石出。
記者硬生生製造出假新聞,這個現象值得觀察的原因,在於這樣的新聞與傳統司法新聞性
質完全不同。傳統上的司法新聞,可能以不同角度切入受矚目的司法新聞,可能對於法律
的脈絡理解上有出入,所以可能會有對司法產生誤解,但這畢竟都是建立在媒體身為第四
權、為社會公益監督的立場上,有時即便報導不夠精確也難以苛責。
然而,現今媒體的氛圍,惡意針對一件子虛烏有的事,並以無中生有的方式來對司法體系
潑髒水,甚至刻意曲解判決文義,藉以製造司法顢頇、過街老鼠的印象,賺取閱讀者的點
閱率。這樣的惡質媒體文化,如何遏止?
誰才是恐龍法官製造公司
「司法」一詞,幾年來變成不能說的髒字,動輒得咎。司法體制內的成員並非沒有反省,
傳統上「法官不語」的框架開始鬆動,開始嘗試更多方式和社會溝通,包括立即反應的澄
清新聞稿、line帳號和民眾互動、既有判決體例的調整(如避免使用艱澀字句)。
然而,媒體在司法新聞的處理上,只有極少數的報導者願意深入瞭解、持平報導,其餘更
多的,是用完全和判決內容不同的標題製造點閱率,除了本文提及的這則報導,相似案例
不勝枚舉。
曾有一篇報導下標為「綠燈直行撞闖紅燈還要賠169萬」,但事實上在該案中,被告穿過
路口時黃燈已經要轉成紅燈,才釀成發生車禍,而非綠燈直行;此外,該案為刑事案件,
賠償169萬是出自被害人的要求,而刑事法院並未判斷賠償數額,頂多將民事部分移至民
事庭審理。但該標一出,再次成功地激起群眾對司法的厭惡。惡意的報導從未停歇,司法
卻早已傷痕累累,是法官真的恐龍,還是媒體工廠自行「加工」、生產製造,實不言可喻
。
消失的媒體自律/新聞倫理
媒體作為第四權,肩負著監督社會公益的重責大任,也因為如此,大眾對媒體的言論(新
聞)總是給予最大的寬容,媒體也總以媒體自律或新聞倫理作為排斥管制的「尚方寶劍」
。然而,光怪陸離的報導層出不窮,司法可謂媒體肆虐下的重災區。
我們忍不住要問,這真的是民眾想要的嗎?當報導的方向已經是出自惡意、傳達錯誤消息
給閱聽大眾,最終崩壞的司法制度,誰要來承擔苦果?一個民主法治國家,終究需要一套
能終局解決紛爭的制度。那些年說好的媒體自律、新聞倫理在哪裡?隨著媒體掌握的輿論
影響力越發龐大,連立法委員也不敢纓其鋒芒,遑論早就沒有存在感的NCC(國家傳播媒
體委員會),縱使司法院院長許宗力上任時曾呼籲重視妨害司法罪章,在現在的氛圍下,
恐怕只能噤聲。
媒體自律的曙光乍現前,我們必須熬過漫漫長夜,而在這一則關於基隆地院的新聞中,我
們可以看見,消失的其實不是法官,而是媒體人心中,那條新聞倫理的界線。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goo.gl/soKbbG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5.備註:常常看大家說恐龍法官 可是究竟是法官恐龍還是媒體恐龍還需要大家深入了解
畢竟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標題殺人跟釣魚標題已經變成常態了
除了媒體要自律 閱聽人本身的素質也要提升 不需要把時間浪費在感情糾紛跟車禍新聞上
要看這種東西去看八點檔會方便很多
總之 希望大家可以再想得更深更遠一點 總白癡化已經夠嚴重了
--
作者: jerry0701 (南部瘦一哥)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被消失的法官?消失的媒體自律?
時間: Tue Aug 22 19:31:28 2017
1.媒體來源:pnn 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2.完整新聞標題:被消失的法官?消失的媒體自律?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3.完整新聞內文:
文 / 王子榮(為雲林地方法院法官)
上星期,基隆地院有一件定期宣判案件,法官須依照所定期日到庭宣判。這原只是司法日
常的例行性工作,但罕見的是,有媒體報導,基隆地院原訂於當天宣判,當時間一到,法
院卻早已深鎖、遍尋不著宣判法官;法官甚至表示,是一時忘記,才匆匆忙忙趕到宣判。
而原本應出席的三名法官,僅有兩名到庭宣判,另一位則不見蹤影。
事件經該新聞披露後,基隆地院很快以新聞稿澄清,嚴正表示承審法官不僅有按照時間下
來宣判,且也向在法庭上的記者朋友講解判決內容,並接受發問。完全相反的訊息,頓時
並陳在閱聽人面前。法官有沒有到庭宣判是一件很客觀的事實,竟然變成如此的「羅生門
」!是法官真的消失了,還是法官「被消失」?是報導的記者說謊,還是基隆地院硬是強
詞奪理、強加辯解?
李組長眉頭一皺直覺並不單純
上開正反消息見報的隔天,同一間媒體的同一撰文記者發了一則新聞,明白承認先前報導
不實。新聞中寫道:「『僅有審判長及陪席法官出席,受命的法官卻不見蹤影』一事,即
時新聞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造成合議庭上3名法官諸多困擾,對此鄭重致歉,並以現場
事實予以澄清」,真相至此才水落石出。
記者硬生生製造出假新聞,這個現象值得觀察的原因,在於這樣的新聞與傳統司法新聞性
質完全不同。傳統上的司法新聞,可能以不同角度切入受矚目的司法新聞,可能對於法律
的脈絡理解上有出入,所以可能會有對司法產生誤解,但這畢竟都是建立在媒體身為第四
權、為社會公益監督的立場上,有時即便報導不夠精確也難以苛責。
然而,現今媒體的氛圍,惡意針對一件子虛烏有的事,並以無中生有的方式來對司法體系
潑髒水,甚至刻意曲解判決文義,藉以製造司法顢頇、過街老鼠的印象,賺取閱讀者的點
閱率。這樣的惡質媒體文化,如何遏止?
誰才是恐龍法官製造公司
「司法」一詞,幾年來變成不能說的髒字,動輒得咎。司法體制內的成員並非沒有反省,
傳統上「法官不語」的框架開始鬆動,開始嘗試更多方式和社會溝通,包括立即反應的澄
清新聞稿、line帳號和民眾互動、既有判決體例的調整(如避免使用艱澀字句)。
然而,媒體在司法新聞的處理上,只有極少數的報導者願意深入瞭解、持平報導,其餘更
多的,是用完全和判決內容不同的標題製造點閱率,除了本文提及的這則報導,相似案例
不勝枚舉。
曾有一篇報導下標為「綠燈直行撞闖紅燈還要賠169萬」,但事實上在該案中,被告穿過
路口時黃燈已經要轉成紅燈,才釀成發生車禍,而非綠燈直行;此外,該案為刑事案件,
賠償169萬是出自被害人的要求,而刑事法院並未判斷賠償數額,頂多將民事部分移至民
事庭審理。但該標一出,再次成功地激起群眾對司法的厭惡。惡意的報導從未停歇,司法
卻早已傷痕累累,是法官真的恐龍,還是媒體工廠自行「加工」、生產製造,實不言可喻
。
消失的媒體自律/新聞倫理
媒體作為第四權,肩負著監督社會公益的重責大任,也因為如此,大眾對媒體的言論(新
聞)總是給予最大的寬容,媒體也總以媒體自律或新聞倫理作為排斥管制的「尚方寶劍」
。然而,光怪陸離的報導層出不窮,司法可謂媒體肆虐下的重災區。
我們忍不住要問,這真的是民眾想要的嗎?當報導的方向已經是出自惡意、傳達錯誤消息
給閱聽大眾,最終崩壞的司法制度,誰要來承擔苦果?一個民主法治國家,終究需要一套
能終局解決紛爭的制度。那些年說好的媒體自律、新聞倫理在哪裡?隨著媒體掌握的輿論
影響力越發龐大,連立法委員也不敢纓其鋒芒,遑論早就沒有存在感的NCC(國家傳播媒
體委員會),縱使司法院院長許宗力上任時曾呼籲重視妨害司法罪章,在現在的氛圍下,
恐怕只能噤聲。
媒體自律的曙光乍現前,我們必須熬過漫漫長夜,而在這一則關於基隆地院的新聞中,我
們可以看見,消失的其實不是法官,而是媒體人心中,那條新聞倫理的界線。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goo.gl/soKbbG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5.備註:常常看大家說恐龍法官 可是究竟是法官恐龍還是媒體恐龍還需要大家深入了解
畢竟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標題殺人跟釣魚標題已經變成常態了
除了媒體要自律 閱聽人本身的素質也要提升 不需要把時間浪費在感情糾紛跟車禍新聞上
要看這種東西去看八點檔會方便很多
總之 希望大家可以再想得更深更遠一點 總白癡化已經夠嚴重了
--
Tags:
公職
All Comments
By George
at 2017-08-24T07:25
at 2017-08-24T07:25
By Charlotte
at 2017-08-24T14:00
at 2017-08-24T14:00
By Jacky
at 2017-08-25T05:20
at 2017-08-25T05:20
By Tristan Cohan
at 2017-08-25T16:58
at 2017-08-25T16:58
By Daniel
at 2017-08-29T04:37
at 2017-08-29T04:37
By Connor
at 2017-08-31T22:44
at 2017-08-31T22:44
By Puput
at 2017-09-02T07:24
at 2017-09-02T07:24
By Charlotte
at 2017-09-04T05:10
at 2017-09-04T05:10
By Jack
at 2017-09-06T00:09
at 2017-09-06T00:09
By Agnes
at 2017-09-07T19:52
at 2017-09-07T19:52
By Donna
at 2017-09-09T02:41
at 2017-09-09T02:41
By Daph Bay
at 2017-09-11T13:36
at 2017-09-11T13:36
By Olive
at 2017-09-12T05:52
at 2017-09-12T05:52
By Christine
at 2017-09-13T17:06
at 2017-09-13T17:06
By Mary
at 2017-09-16T17:32
at 2017-09-16T17:32
By John
at 2017-09-18T23:48
at 2017-09-18T23:48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7-09-20T07:30
at 2017-09-20T07:30
Related Posts
我支持反年改 也支持大家去閉幕式抗議
By Skylar Davis
at 2017-08-23T08:57
at 2017-08-23T08:57
年輕軍公教支持這次年金改革嗎?
By Sierra Rose
at 2017-08-23T07:58
at 2017-08-23T07:58
年輕軍公教支持這次年金改革嗎?
By Regina
at 2017-08-23T03:12
at 2017-08-23T03:12
國旅卡高鐵取票問題
By Thomas
at 2017-08-23T02:14
at 2017-08-23T02:14
關於服侍長官這件事?
By Yuri
at 2017-08-23T00:54
at 2017-08-23T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