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資遣但是不給資遣費 - 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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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朋友~
他15號要被公司資遣
但是公司已經擺明不給他資遣費了
那間公司很怪
發薪水也都直接用牛皮紙袋裝現金
連客戶要付款也都是先轉進員工個人帳戶再給公司
整個非常的詭異
不知道我朋友為啥會進入那間公司

勞基法第17條有明文規定
「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
就算適用舊制~
每滿一年也應該有半個月的資遣費
光是這點就可以讓雇主吃不完兜著走了!
只是~
我朋友目前在思考的是~~
他應該現在就去檢舉公司
還是應該等到他要被資遣的最後一天才去檢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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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2-04-06
資遣費是確定資遣並離開現職才會領到,有的公司需配合
Hedy avatarHedy2012-04-06
發薪日才會給,有的是約定在哪一天給,但不會拖太久
Callum avatarCallum2012-04-07
現在還未到要付資遣費事項,所以應是申訴非因勞基11的解雇
David avatarDavid2012-04-07
到了應付資遣費卻又不付時,則以勞基17,勞基細則8申訴
Dora avatarDora2012-04-12
滿1年給1個月才是舊制,新制要看勞退條例第12條滿1年半個月
現在要做的事情有3項:1.確認公司是不是資遣(有沒有發通報)
Belly avatarBelly2012-04-14
2.確認會不會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上面要註記勞基第11條)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2-04-14
3.上述兩樣都有,工作結束後30日沒資遣費就找勞工局申訴
(如果已經確認沒有資遣費,也可直接申訴)
Delia avatarDelia2012-04-16
因為如果公司要資遣,必須在10天前發資遣通報給就服站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04-19
離職證明書上也會寫資遣~有這兩個東西就能當作資遣證據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04-21
沒資遣費一般來說是公司用離職處理,離職申請書死都不要簽
Hazel avatarHazel2012-04-23
關於貨款部分匯入個帳 要注意年度報稅會被算成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