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回答.在此做個補充
以下我朋友簡稱甲
判3個月.甲接到通知書時已過期.不知道已經被通緝.
結果書記官在他應到案日期後5天左右.打電話來問他說.有沒有要罰錢處理.
還是要去執行(應該就是去關吧)甲跟他說有要繳罰緩.並且跟甲說可以分期繳.
當天約在法院門口碰面.但是沒帶錢去.書記官說會叫他同事帶甲去把文件處理一下
沒想到來的是一位便衣警察.把他從板橋法院帶到台北市的某個派出所製作筆錄
完成後再轉送去中山分局.再等其他人一起送法院
結果開庭時.法官只問:為什麼收到通知書不到案?
甲回答:收到時已經過期了
當天沒交保.當晚開完簡易庭.被送去台北看守所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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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我朋友簡稱甲
判3個月.甲接到通知書時已過期.不知道已經被通緝.
結果書記官在他應到案日期後5天左右.打電話來問他說.有沒有要罰錢處理.
還是要去執行(應該就是去關吧)甲跟他說有要繳罰緩.並且跟甲說可以分期繳.
當天約在法院門口碰面.但是沒帶錢去.書記官說會叫他同事帶甲去把文件處理一下
沒想到來的是一位便衣警察.把他從板橋法院帶到台北市的某個派出所製作筆錄
完成後再轉送去中山分局.再等其他人一起送法院
結果開庭時.法官只問:為什麼收到通知書不到案?
甲回答:收到時已經過期了
當天沒交保.當晚開完簡易庭.被送去台北看守所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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