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大問哉!? - 消防工作討論

By Agatha
at 2010-09-17T21:53
at 2010-09-17T21:53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leadergod1 (自閉兒)》之銘言:
: 話說我們主管為了考驗我們幾個責任區學長的能耐
: 十分有心的出了兩道題目來給我們研究討論
: 在這邊PO給消防界的各位學長
: 有興趣的可以試著來解解看XD
: (圖有點小..莫怪)
: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leadergod11&b=8&f=1910503110&p=1
第一題,首先設備師所提異議之1&2沒錯,本案三樓及四樓為住宅而非集合住宅
住宅因非供公眾使用,亦非各類標準所列場所,故可免設消防安全設備。
再依「複合用途建築物判斷基準」第二條及第三條,另幼稚園為乙類場所第十二目
判斷本建築物屬複合用途建築物,是為「複合乙類」
(戊類場所第二目,「非複甲」)
接著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及「其整棟建築物之樓地板面積」檢討
(整棟檢討,幼稚園部分單獨設置)
這題目並沒有提到一樓或二樓的幼稚園,是否為無開口樓層以及是否有100平方公尺
以上的居室(一般就是幼稚園的教室),若有其有效通風面積是否足夠?
我們假設它一、二樓都是有開口(死都要生出開口,閃系統性設備) & 有效通風面積均足夠
一、二樓的幼稚園須設置「手動報警設備」、「滅火器」、「標示設備」(可依第146條
檢討免設)、「緊急照明設備」(可依第179條檢討免設)
另外,「避難器具」依第157~160條檢討是否須設置。
最後,本案設備師想閃掉的是「手動報警設備」。
: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leadergod11&b=8&f=1910503109&p=0
第二題,本案二樓~五樓為四個住宅單位,因此為集合住宅。
再依「複合用途建築物判斷基準」第二條及第三條,另賣場為甲類場所第四目
判斷本建築物屬複合用途建築物,是為「複合甲類」
(戊類場所第一目,「複甲」)
接著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及「其整棟建築物之樓地板面積」檢討
(整棟檢討,整棟設置)
這題目並沒有提到各層是否為無開口樓層,以及一樓賣場中居室有效通風面積已知足夠
我們假設它各層都是有開口
整棟建築物須設置「滅火器」、「標示設備」(可依第146條檢討免設)、「緊急照明設備」
(可依第179條檢討免設)
另外,「避難器具」依第157~160條檢討是否須設置。
收工。
最後,第一、二題若有「無開口樓層」的情況下,
頂多就是在該無開口樓層設置「室內栓」、「火警」、「廣播」這三項。
(抱歉,懶得再對無開口樓層做檢討了,這兩個題目應該很簡單吧XD)
--
如果我們要把磁鐵棒放進線圈,
線圈會說「不!!不要過來!!」而發出阻力不讓磁鐵棒靠近。
但是如果我們要把放進去的磁鐵棒從線圈拿走,
線圈反而會說「我…我又沒有叫你走!!」而發出阻力不讓磁鐵棒離開。
所以傲嬌這東西根本不是新梗,19世紀就有科學家發現傲嬌了。
民明書房 -《 傲嬌是一種自然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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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說我們主管為了考驗我們幾個責任區學長的能耐
: 十分有心的出了兩道題目來給我們研究討論
: 在這邊PO給消防界的各位學長
: 有興趣的可以試著來解解看XD
: (圖有點小..莫怪)
: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leadergod11&b=8&f=1910503110&p=1
第一題,首先設備師所提異議之1&2沒錯,本案三樓及四樓為住宅而非集合住宅
住宅因非供公眾使用,亦非各類標準所列場所,故可免設消防安全設備。
再依「複合用途建築物判斷基準」第二條及第三條,另幼稚園為乙類場所第十二目
判斷本建築物屬複合用途建築物,是為「複合乙類」
(戊類場所第二目,「非複甲」)
接著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及「其整棟建築物之樓地板面積」檢討
(整棟檢討,幼稚園部分單獨設置)
這題目並沒有提到一樓或二樓的幼稚園,是否為無開口樓層以及是否有100平方公尺
以上的居室(一般就是幼稚園的教室),若有其有效通風面積是否足夠?
我們假設它一、二樓都是有開口(死都要生出開口,閃系統性設備) & 有效通風面積均足夠
一、二樓的幼稚園須設置「手動報警設備」、「滅火器」、「標示設備」(可依第146條
檢討免設)、「緊急照明設備」(可依第179條檢討免設)
另外,「避難器具」依第157~160條檢討是否須設置。
最後,本案設備師想閃掉的是「手動報警設備」。
: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leadergod11&b=8&f=1910503109&p=0
第二題,本案二樓~五樓為四個住宅單位,因此為集合住宅。
再依「複合用途建築物判斷基準」第二條及第三條,另賣場為甲類場所第四目
判斷本建築物屬複合用途建築物,是為「複合甲類」
(戊類場所第一目,「複甲」)
接著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及「其整棟建築物之樓地板面積」檢討
(整棟檢討,整棟設置)
這題目並沒有提到各層是否為無開口樓層,以及一樓賣場中居室有效通風面積已知足夠
我們假設它各層都是有開口
整棟建築物須設置「滅火器」、「標示設備」(可依第146條檢討免設)、「緊急照明設備」
(可依第179條檢討免設)
另外,「避難器具」依第157~160條檢討是否須設置。
收工。
最後,第一、二題若有「無開口樓層」的情況下,
頂多就是在該無開口樓層設置「室內栓」、「火警」、「廣播」這三項。
(抱歉,懶得再對無開口樓層做檢討了,這兩個題目應該很簡單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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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要把磁鐵棒放進線圈,
線圈會說「不!!不要過來!!」而發出阻力不讓磁鐵棒靠近。
但是如果我們要把放進去的磁鐵棒從線圈拿走,
線圈反而會說「我…我又沒有叫你走!!」而發出阻力不讓磁鐵棒離開。
所以傲嬌這東西根本不是新梗,19世紀就有科學家發現傲嬌了。
民明書房 -《 傲嬌是一種自然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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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dame
at 2010-09-21T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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