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0/09/14
新聞出處: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ArtID/81296/IssueID/20100914/SecID/102
家住基隆的前北縣消防局許姓消防員,
為符合規定調職至北市消防局,竟與何姓妻子假離婚,
後來又以單身身分與三總女復健師交往,並登記結婚。
經何女察覺有異,向基隆地院訴請確認婚姻關係,才發現許男已有了另一個老婆。
士林地檢署偵辦後依偽造文書、通姦及重婚罪嫌將這名享齊人之福的消防員起訴。
至於復健師被控妨害家庭,則因她不知情,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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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假離婚的喔?
啊現在表格填一填,送出去就離了咩...
從報導看來,治療師有點可憐,是真是假,只有當事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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