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 定期契約? - 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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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面試過幾家都會有談到試用期三個月的部分

但最近想去的一間卻要到六個月

在面試一開始人資是就有提到相關的問題

只是想想還是覺得奇怪

看到錄取通知單也明確標示

擬先以定期契約錄用,(試用期間)定期契約六個月

這樣算是正常嗎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沒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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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5-12-30
先猜海公公
Zora avatarZora2016-01-03
這是真的試用期
以往其實契約沒分試用期的
Agnes avatarAgnes2016-01-06
所以簽了就不會受到勞基法的保護了嗎
Eartha avatarEartha2016-01-07
漢民??
Lydia avatarLydia2016-01-08
試用期也受勞基法保障,只是前三個月內可以無預警開除
Ursula avatarUrsula2016-01-12
當然你也可以無預警辭職就是了
David avatarDavid2016-01-16
現在還有試用期?
Joseph avatarJoseph2016-01-20
勞基法沒有 "試用期" 的定義
Eartha avatarEartha2016-01-23
牴觸勞基法的私約是沒效 就算做一天工都要符合勞基法
Ursula avatarUrsula2016-01-26
反正就是要你滾蛋就照到職天數算資遣 雖然很少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