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可以隨意資遣?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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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想請問 最近家人找到工作進去上班不到一個月
然後在前幾天 被公司臨時資遣
而且是上班上到一半 主管私訊他以”服務態度不如預期”為由
請他上完今天的班就可以進行交接之後都不用來了
但是我上網爬文 發現資遣至少要在10天前告知
而他有入職前有與公司簽一份合同
裡面內容有“本公司實習期為三個月,日期內如有不適任之情況將告知離職,不得異議”
據我了解,他上班期間並沒有甚麼重大缺失等問題
所以這樣臨時資遣是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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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egan avatarMegan2020-11-08
勞基法怎麼寫就怎麼走
查一下勞基法ㄅ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0-11-08
勞基法沒有試用期 可以告 歡迎提告 別跟公司溝通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0-11-13
所以就算是已經簽了合同 但違反勞基法一樣 合同就無效
Yuri avatarYuri2020-11-15
有些公司會說今天做到這就走,但勞健保會加保到10天後才
轉出
Eartha avatarEartha2020-11-16
合約違反法律,視同無效合約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0-11-19
到底是試用期還是實習啊?先跟你說:勞基法裡面沒
有試用期!
Ingrid avatarIngrid2020-11-23
有給你多10天薪水就ok
Enid avatarEnid2020-11-27
因為我覺得他們公司蠻誇張的才來發問 剛剛問清楚才發
現 他的主管晚上8點私訊他說他可以走人了 直接交接就
好 然後他那天表定的上班時間是到晚上9點半 他工作到
一半(八點半離開)就直接被請離開....覺得蠻扯的 當然
也沒有資遣費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0-11-28
建議直接告下去,違反勞基法他基本上就站不住腳
Steve avatarSteve2020-11-29
簽什麼但書都無效
Olga avatarOlga2020-12-03
未滿三個月沒有十天預告期
但是仍可以依比率要求資遣費
James avatarJames2020-12-05
請問這跟科技版的關係是? 你這問題已經是月經題
證據明確都很好處理,這種鳥問題就不要來強姦大家眼睛了
Edith avatarEdith2020-12-06
依勞動法不可 依民法約定3個月 可
Carol avatarCarol2020-12-09
簽什麼都不能違反勞基法 不要被唬了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0-12-10
私法自治契約自由 已經有很多判例可以不用給資遣費了
Wallis avatarWallis2020-12-14
資遣費一年半個月..嗯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0-12-18
勞基法沒提到 但沒說不能有試用期
Zora avatarZora2020-12-18
十天預告期是指三個月以上 一年以下年資
Carol avatarCarol2020-12-22
因此三個月以下 隨時都可以要你走人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0-12-23
看到合同就想噓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0-12-26
勞基法沒寫試用期不代表試用期違法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0-12-26
但沒有資遣費違法了
Regina avatarRegina2020-12-29
三個月之內也是要依比例給資遣費,但沒十天
預告期
Selena avatarSelena2020-12-31
資遣費每年年資可換算0.5月薪,0.5*天數換算月份數/12,
看你要拼資遣費還是趕快找下一份
十天預告期要買三個月才有
Edith avatarEdith2020-12-31
*滿三個月
Sandy avatarSandy2021-01-04
之前近三年有勞保一年的年資可申請失業補助
失業補助可申請半年到九個月,剩下自己google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1-01-08
有資遣費就ok, 提前預告甚麼的相信你家人也不想多浪費時間
John avatarJohn2021-01-12
不合理 然後呢
Edith avatarEdith2021-01-17
要砍就砍了,沒到三個月簽那個,法院有判例是跟勞
工局不ㄧ樣
Lauren avatarLauren2021-01-20
但還是會多給錢
Ethan avatarEthan2021-01-22
去投訴 鄉民不是法官 去去去
Belly avatarBelly2021-01-24
不管是不是試用期,皆是可以當天告知就結束,錢還是要
結算領足
Robert avatarRobert2021-01-28
不合理。 勞基法沒有所謂的試用期,試用期與否勞工的保護是
一樣的。只是實務上,法官可能會對在試用期的案子比較沒那
麼嚴格。
Linda avatarLinda2021-01-31
記得請你朋友跟公司要資遣通知書,並載明資遣理由。那是日
後爭執時重要的依據。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1-02-05
基本上三個月內被資遣,公司有確實保勞健保、付資遣費
及工資就沒啥好講的
Enid avatarEnid2021-02-07
記得還要向公司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
Sarah avatarSarah2021-02-10
資方終止勞動契約,依法只有11條跟12條的那幾款。目前聽起
來對方如果要載明資遣理由,可能會用11-5不能勝任。 總之記
得要資遣通知書。
Belly avatarBelly2021-02-13
勞基法沒試用期,是你跟雇主的勞動契約上面寫試用期
Elma avatarElma2021-02-18
3個月內隨時要你滾是合法的,但不給資遣費就是不合法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1-02-23
樓上講屁話,都簽合約了!還能說砍就砍?
Zora avatarZora2021-02-27
沒試用期不違法,但要給資遣費。不是沒寫就是犯法好嗎.
..
Selena avatarSelena2021-03-03
反正去要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證明就對了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21-03-07
1955 ,24 小時服務的勞工專線,記得打去諮詢唷。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1-03-10
3個月內資遣無須預告喔 但要付資遣費就是了
Lauren avatarLauren2021-03-14
三個月不到被看破手腳還是自己滾吧,什麼都要去鬧的話
雇主也不是沒手段,只會害了大家。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1-03-17
以後雇主都直接把適用期薪水砍一刀,適用不過的話要補什麼
資遣費給你就補給你,羊毛出在羊身上
Emma avatarEmma2021-03-17
整串有沒有人想想為什麼人家急著砍掉當事人
Oscar avatarOscar2021-03-19
砍就砍啊,旁邊位置常常換人是常事啊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1-03-24
頂多要到資遣費,結案
Donna avatarDonna2021-03-27
不用什麼自己滾啦,勞方有什麼不清楚就趕快打去 1955
問清楚,別放棄自己的權利。
Dinah avatarDinah2021-03-28
該拿到什麼的有拿到,就趕快走了。
Noah avatarNoah2021-04-02
家人就是本人吧!
George avatarGeorge2021-04-04
勞基法沒試用期,才上班不到一個月不用10天前通知。
Adele avatarAdele2021-04-08
往前看 讓自己變強 鄉民只會叫人走法律 走法律很傷神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1-04-11
就給資遣吧
James avatarJames2021-04-14
可以告就看你的利益和一張不適任的非自願離職證明哪邊
划算,很殘忍,個人選擇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1-04-18
三個月的預告天數了解一下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1-04-21
未滿三個月不用預告期,資遣費還是得有
Necoo avatarNecoo2021-04-22
勞基法沒有試用期,但前三個月資方要你走人,或是你做不
下去想走,都不用預告,十天預告期要等你做滿三個月才有
,怎麼幻想可以一進公司就擺爛?
Yuri avatarYuri2021-04-22
未滿三個月不用預告期,同樣你想走可以隨時閃
Emma avatarEmma2021-04-27
只有我覺得這篇是廢文嗎XD
Jake avatarJake2021-04-27
可以體認當事人不甘心的心情啦,冷靜想想也沒不好啊,這
家公司文化不適合罷了
Connor avatarConnor2021-05-02
合什麼同?合約啦
Megan avatarMegan2021-05-04
實務上,試用期未通過幾乎都被認為符合資遣理由,即
使勞基法沒有規定試用期
Hedy avatarHedy2021-05-09
但也看得出推文很多人認知錯誤,資遣要符合法規項目
,並不是有給資遣費有預告期就是合法資遣
Tracy avatarTracy2021-05-13
據你所知沒有重大缺失?你也是當事人嗎
Madame avatarMadame2021-05-14
台灣法律沒有試用期。就直接資遣就好了。這年資又沒多少錢。
台灣公司就是窮酸
Faithe avatarFaithe2021-05-18
有拿到資遣費。就趕快去找工作啊。不然能怎樣。做十年也是會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1-05-23
有機會被資遣
Dora avatarDora2021-05-25
好像是可以反正做幾天錢照給就好
Emily avatarEmily2021-05-28
我支語警察,臺灣哪來的合同可以簽?河童?
Madame avatarMadame2021-05-31
即使給錢也不能隨意資遣,勞基法規定的資遣條件還蠻嚴的。當
然勞工要有閒去提告公司才有用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1-06-03
合同怎麼打貼上來看看
James avatarJames2021-06-05
民事庭實務是認為試用期是契約精神 沒有牴觸勞基法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1-06-05
試用期期間 除非勞工能證明公司有不當原因解雇才有勝算
例如懷孕 就業歧視 員工申訴而報復之類的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1-06-07
怪當初修法草率吧 刪除試用期 但是卻沒有禁止試用期
Joe avatarJoe2021-06-11
以民事庭法官的尿性 永遠只會說他媽的合意
Mason avatarMason2021-06-14
最高民事法庭也被大法官打臉過啊 大法官釋字726
Zora avatarZora2021-06-17
民事庭也是說合意就責任制阿 大法官也是打臉
Poppy avatarPoppy2021-06-17
德商偏下午開會
Olga avatarOlga2021-06-22
不合理,但很多公司都這樣,你不趕告就吞啊!
Kelly avatarKelly2021-06-25
google “試用期 資遣” 很難嗎?
Tom avatarTom2021-06-26
看薪水吧 有些直接算到十天後給你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1-06-26
可以
Ingrid avatarIngrid2021-07-01
勞基法不限制試用期,合約內可以寫明相關條款,並不違法。
Xanthe avatarXanthe2021-07-06
推 rinatwo大說的都是真的,QQ
Ida avatarIda2021-07-11
河童
Mason avatarMason2021-07-13
違法可以提告啦
Dinah avatarDinah2021-07-15
只要給你法律上的費用隨時能叫你走
James avatarJames2021-07-15
可以給錢請你當天走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1-07-20
資遣就依照勞基法去資遣啊 不然呢?
Doris avatarDoris2021-07-24
為什麼不行? 不是合約都簽了? 這合約沒違反任何勞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