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做(關於繼承)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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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小的是菜鳥公務員

剛上任才一年多

最近開始催繳了

想要找出繼承人是誰

事情是這樣的

XXX於99年3月XX日死亡

他有一個大陸配偶OOO

小的發現

民國99年6月XX日與配偶撤銷結婚登記

這位XXX沒有其他有繼承權的人

民法是規定一旦死亡 繼承也開始發生了

配偶OOO在撤銷結婚登記之前有繼承權 在99年6月XX日之後就沒有了

請問是這樣嗎@@

那OOO到底有無繼承權

還是有別的法條可以解釋

小的才疏學淺是否遺漏了

感謝各位大師指點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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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2-08-25
撤銷結婚登記即朔及自始不是配偶,既然本非配偶何來繼承?
Olive avatarOlive2012-08-28
結婚的撤銷沒有溯及既往吧?@@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2-08-31
嗯嗯998條結婚撤銷之效力 不朔及既往
Ula avatarUla2012-09-01
2樓正解 民法998條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2-09-02
大家都記得是第幾條 好厲害XD
Noah avatarNoah2012-09-03
民法的"撤銷結婚"和戶籍法的"撤銷結婚登記"是不一樣的...
Bennie avatarBennie2012-09-06
大大可否提示正解 小的沒念過戶籍法阿@@
Emma avatarEmma2012-09-10
在97.5.22以前的儀式婚時代 兩者可能有差別 但登記婚時代
John avatarJohn2012-09-11
兩者應該是可以畫上等號的
Kelly avatarKelly2012-09-11
已過世的人如何與配偶合意撤銷結婚登記?有問題吧
Annie avatarAnnie2012-09-16
戶政資料確實是這麼寫~我們也覺得弔詭 基本上 我們懷疑可
能發生了什麼~法院去撤銷的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2-09-18
應該是法院判決撤銷的, 可以請發文問戶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