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該如何做(關於繼承) - 公職Barb Cronin · 2012-08-2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各位好 小的是菜鳥公務員 剛上任才一年多 最近開始催繳了 想要找出繼承人是誰 事情是這樣的 XXX於99年3月XX日死亡 他有一個大陸配偶OOO 小的發現 民國99年6月XX日與配偶撤銷結婚登記 這位XXX沒有其他有繼承權的人 民法是規定一旦死亡 繼承也開始發生了 配偶OOO在撤銷結婚登記之前有繼承權 在99年6月XX日之後就沒有了 請問是這樣嗎@@ 那OOO到底有無繼承權 還是有別的法條可以解釋 小的才疏學淺是否遺漏了 感謝各位大師指點 感激不盡~ -- 公職All CommentsCaroline2012-08-25撤銷結婚登記即朔及自始不是配偶,既然本非配偶何來繼承?Olive2012-08-28結婚的撤銷沒有溯及既往吧?@@Valerie2012-08-31嗯嗯998條結婚撤銷之效力 不朔及既往Ula2012-09-012樓正解 民法998條Zenobia2012-09-02大家都記得是第幾條 好厲害XDNoah2012-09-03民法的"撤銷結婚"和戶籍法的"撤銷結婚登記"是不一樣的...Bennie2012-09-06大大可否提示正解 小的沒念過戶籍法阿@@Emma2012-09-10在97.5.22以前的儀式婚時代 兩者可能有差別 但登記婚時代John2012-09-11兩者應該是可以畫上等號的Kelly2012-09-11已過世的人如何與配偶合意撤銷結婚登記?有問題吧Annie2012-09-16戶政資料確實是這麼寫~我們也覺得弔詭 基本上 我們懷疑可能發生了什麼~法院去撤銷的Dorothy2012-09-18應該是法院判決撤銷的, 可以請發文問戶政Related Posts留職停薪公保是否退保?選填志願一問私有袋地申請袋地通行權是否可申請建築線評選委員會開不成,出席委員費用?有關偏遠地區值夜班女性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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