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人事高手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大家好,因朋友沒有bbs,請我來請教版上人事高手,麻煩了,謝謝!

朋友是93年通過初等考試,在台銀服務1年就調至新北市某公所服務,

共待了10年,103年4月留停,今年4月復職,職等為委四本四的辦事員,

因為家不住新北市,所以9月請調回鄉,任職某單位的書記,

本來想說回家了很高興,

今天單位人事跟她說要把她從委四本四降至委三本四,

可是委四本四也是經過銓敘部審定過的,

而且公務人員任用法不是規定在同官等內調低職等職務,

除自願者外,以調任低一職等之職務為限,均仍以原職等任用

那這樣人事單位可以不經過她的同意就直接將她的職等降至委三嗎?







--

All Comments

Leila avatarLeila2016-10-22
不行
Kelly avatarKelly2016-10-24
書記到頂不就3職等而已?通常都會被認為是降調吧...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10-26
已具較高職等任用資格者,仍以敘至該職務所列最高職等
為限
Edith avatarEdith2016-10-31
但本俸應該不會變少,對照俸給表http://203.64.161.7/~c
wkuo/salary-3.htm,我覺得委三年功一比較合理一點...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11-01
書記職務列等最高就是三,是降調無誤
Jacky avatarJacky2016-11-03
混亂ing...當我沒說orz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11-04
有通過升等訓練或考試嗎?不然就只是初等考試佔辦事員
缺而已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6-11-06
依任用法18條,降調低ㄧ職等不違法,你的俸級、專業加給依你
原本銓敘審定職等俸級計算(俸給法11條、加給給與辦法5條)
。會影響的只有你的「職務加給」,如主管、危險、繁重加給
,會以委三計算。 需注意的是俸級法第 23 條
「經銓敘部銓敘審定之等級,非依本法、公務員懲戒法及其他法
律之規定,不得降敘」不可能把你從委四本四降為委三本四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6-11-10
仍支原俸級 該單位的人事是兼任的吧 太扯了
Susan avatarSusan2016-11-14
委四本四俸點仍予照支
Andy avatarAndy2016-11-15
不醒人事
Hazel avatarHazel2016-11-18
謝謝大家的意見,感恩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