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請問公家機關臨時人員的休假問題 - 公職Daph Bay · 2010-01-1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請問公家機關的臨時人員原本84年3月到98年7月均在甲機關服務 後來被資遣 在98年11月10日又到乙機關(為甲的下級機關)服務 請問年資可以併計嗎?那99年及100年的休假應該為幾天(適用勞動基準法)? PS.勞基法規定滿一年可以有7天休假,不過公家機關都是以年度來計算休假起始點 所以請問是要到99年12月10日實際滿一年才能有休假?還是說100年1月1日才可以 有?而99年可以依比例計算? -- 公職All CommentsRelated Posts想請問育嬰留職停薪上簽的時點交通費補助新報到的請注意....台北關務二梯...實務訓練?一萬元的優惠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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