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人資招募的工作外 總務的國外出差管理也是我的工作範圍
目前遇到了一些問題 想要請教版上的前輩們
我們公司國外出差人員的費用管理辦法如下
交通費是完全實報實銷的
住宿費則是在'限額內'實報實銷
其他吃喝雜項則是每天就給固定金額 不另外報帳
如有招待客戶用餐或是贈送禮品則另報招待費用 也是實報實銷
現在狀況出在住宿費
我們公司的住宿費限額雖說有分出差地區 人員的層級
但大致金額範圍就是在台幣兩千多到三千多/每人/每晚 左右
但海外很大 狀況也很多
最近遇到幾次人員住宿超過限額的情況
有的是那地方真的太貴(例 新加坡) 或是客戶代訂去洽公吃飯都交通方便的市區飯店
但就是超過額度(有時還超過不少)
說要便宜就會在市郊很遠 會花很多計程車錢啦 說不定交通費會超過住宿差價啦
最近為了這個部門間鬧的不是很愉快
有想說是不是管理辦法已經五六年沒改了 要來修改
可是也沒有修改的方向可以解決這個問題耶
總不會把住宿費的額度放的很寬吧
還請各位給我點意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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