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才拿到考試及格證書,
派令還未收到,
人事單位要求寫填寫擬任人員具結書,
其中人事人員回覆職務所列官等職等寫法為委任第三職等,
然而我google網路上分享的範本後,
寫法卻可能是委任第四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所以想請教各位先進,兩種寫法何者為正確呢?
再者,假設具結書寫法錯誤會有何影響?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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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令還未收到,
人事單位要求寫填寫擬任人員具結書,
其中人事人員回覆職務所列官等職等寫法為委任第三職等,
然而我google網路上分享的範本後,
寫法卻可能是委任第四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所以想請教各位先進,兩種寫法何者為正確呢?
再者,假設具結書寫法錯誤會有何影響?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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