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即將會有一份工作 預計七月份開始上班
對方先用合約制的方式來雇用我 然後再看表現及公司營運狀況而做調整
這是個正職工作 我有疑問的是
在法律的保障下
合約制的正職工作是否不會包含福利(例如401k,保險...)
還是這是個公司情況而定?(公司說他們不包含福利)
如果不包含福利, 那合約工作的時薪是否會比領月薪的人多?(因為扣除福利的金額)
這是不成文的規定嗎?
比如合約制的時薪平均$60 (沒福利所以比較高) 及月薪制的時薪平均$30
因為這間公司用月薪制的方式給付但是這是份合約性質的工作
這樣合理嗎?(這是美國人的公司)
謝謝各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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