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涯實務 FAQ

請問考上地方特考後再考上高考二級的銓敘

Madame#考試#考績#高考

我是一遇到人事問題,就會不醒人事的阿菜,麻煩各位高手指點迷津,感激不盡: 我在98年考上地方特考三等,99年3月31日至現在任職的機關報到, 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上的生效日期是:99年7月30日, 銓敘部函的試用期滿生效日期是:99年12月31日。 今年考上高考二級(現在是六本一): 不過不是現缺,新機關告知說:明(101)年1月16日會有人異動, 所以問我可不可以在101年1月17日報到, 可是我有好多不懂,想請問: 1.請問地特三等和高考二級的年資是可以銜接的嗎? 如果可以銜接,那這是要稱為:「重新分發」? 「改敘」? 「改分發」? 還是有其他的稱呼方式? 2.考上二級後基礎訓可以免除嗎?是應免除還是得免除?可以免除多久? 3.是不是即使可以縮短基礎訓時間,基礎訓加實務訓合計仍為4個月? 4.實務訓可以縮短嗎?有分應縮短或得縮短嗎?可以縮短多久? 5.明年即使1月份到新機關報到,到12月時仍只有另考,因為要扣除4個月的訓練期間? 所以是不是明年就沒全考了?(哭哭) 請問各位人事高手我何時到新機關報到的時機最好?(對考績較有幫助的時機) 懇請各位高手拔刀相助(咦?)小妹感激不盡, 謝謝謝謝。 –

網友回覆 5

  1. Anthony

    1應該是要離職卸職新任了吧因為地特沒綁完~但年資只要到離同一天就可以接

  2. Damian

    2,3,4我太弱...跳過 5.100年舊機關會給全考 101是另考吧~

  3. Freda

    其實1.我有請教過新單位的人事,人事回答重新分發即不受地特的綁約限制。

  4. Oliver

    不受地特綁約限制是因為你地特任用的身份已經離職啦

  5. Doris

    喔~謝謝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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