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考上地方特考後再考上高考二級的銓敘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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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遇到人事問題,就會不醒人事的阿菜,麻煩各位高手指點迷津,感激不盡:

我在98年考上地方特考三等,99年3月31日至現在任職的機關報到,
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上的生效日期是:99年7月30日,
銓敘部函的試用期滿生效日期是:99年12月31日。

今年考上高考二級(現在是六本一):
不過不是現缺,新機關告知說:明(101)年1月16日會有人異動,
所以問我可不可以在101年1月17日報到,

可是我有好多不懂,想請問:

1.請問地特三等和高考二級的年資是可以銜接的嗎?
如果可以銜接,那這是要稱為:「重新分發」? 「改敘」? 「改分發」?
還是有其他的稱呼方式?

2.考上二級後基礎訓可以免除嗎?是應免除還是得免除?可以免除多久?

3.是不是即使可以縮短基礎訓時間,基礎訓加實務訓合計仍為4個月?

4.實務訓可以縮短嗎?有分應縮短或得縮短嗎?可以縮短多久?

5.明年即使1月份到新機關報到,到12月時仍只有另考,因為要扣除4個月的訓練期間?
所以是不是明年就沒全考了?(哭哭)
請問各位人事高手我何時到新機關報到的時機最好?(對考績較有幫助的時機)


懇請各位高手拔刀相助(咦?)小妹感激不盡,
謝謝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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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12-10
1應該是要離職~卸職新任了吧~因為地特沒綁完~但年資只要
到離同一天就可以接
Damian avatarDamian2011-12-13
2,3,4我太弱...跳過 5.100年舊機關會給全考 101是另考吧~
Freda avatarFreda2011-12-15
其實1.我有請教過新單位的人事,人事回答重新分發即不受地
特的綁約限制。
Oliver avatarOliver2011-12-17
不受地特綁約限制是因為你地特任用的身份已經離職啦
Doris avatarDoris2011-12-22
喔~謝謝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