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自行申請公餘時間參加進修補助相關問題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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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大家好
有事想請教
依據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自行申請以公餘時間參加進修的公務人員,得給予部分費用補助
如果目前已經是碩士在職班二年級學生(已經有2學期的補助費用)
現在因為生涯規劃有規劃要離開公職體系另謀發展
經評估碩士畢業證書也不需要了
所以碩士在職班也不打算繼續念了

請問如果是上述情形
已確定沒有要拿碩士畢業證書而且目前就要辦理退學
想請問之前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補助的費用需要繳回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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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1-11-01
你們機關真善良,是我就等你拿到畢業證書再來請補助
David avatarDavid2021-10-31
不用吧,我還沒畢業就離開機關,也沒被追討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1-11-02
補個簽,然後說要返還原請補助費用
Mason avatarMason2021-10-31
了解了 感謝大家的意見
Thomas avatarThomas2021-11-02
撐10年就不用還了
Elma avatarElma2021-10-31
謝謝 其實我在施行細則找到答案了
John avatarJohn2021-11-02
施行細則第20條有說補助是依據成績有達標來認定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1-10-31
這樣我可以不用管這一塊 放心規劃離職後的新工作了
Quanna avatarQuanna2021-11-02
也謝謝各位前輩不吝指教
Hazel avatarHazel2021-10-31
我們人事說沒錢所以沒有
Mary avatarMary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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