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離職後在面試的問題..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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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某大公司當技術員約5.5年......
後來去某家公司上班兩個星期就離職了....(但做2休2 所以實際上只有六天)
我有要回5.5年的離職證明 但勞健保轉出跟體檢證明~則是2星期那家的
我若再去面試別家的OP 我的經驗到底要不要寫兩星期那家的呢?

若寫了會被問原因 (離職原因是OP都要delay半到一小時下班 沒加班費)
照實說了 面試官不知道會不會有不良印像.......

不寫的話 繳證明 怕會被HR說與寫的履歷表不符......不錄用@@

有達人可以給我些意見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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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3-05-27
勞保轉出新公司應該看不到(個資),健保的話可以先轉入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3-05-27
區公所,到時候再拿公所轉出的證明給新公司
Agatha avatarAgatha2013-05-31
HR:我們都delay兩小時,加班費?那是啥?
Olive avatarOlive2013-06-01
補血 不懂噓的意義是什麼 加班不去申訴還噓正常人嗎?
Andrew avatarAndrew2013-06-04
kaxro噓啥?!OP是最低層的員工 領少也不是責任制 為何要delay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3-06-07
下班 沒算補休也沒加班費?難不成要隱忍吞聲被資方吃死死嗎?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3-06-10
時薪本來就不高,被稀釋還要歡喜甘願嗎
Mia avatarMia2013-06-11
delay 本來就不是應該的...大家都妥協才會被老闆吃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