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國旅卡Q&A說:
Q.4.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得否刷卡請領補助?(Q.02.02.)
自98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休假期間如具1筆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之刷卡消費,
其與該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於各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之消費,均得按各筆刷卡金額
加倍或核實補助。如休假日未具任何旅行業、旅宿業或觀光遊樂業之刷卡消費,相連假
日之刷卡消費則無法併入補助範圍。
實例:
星期五下午請假,星期一早上請假。星期五刷高鐵去外縣市,
星期六買衣服(特約店)、星期日買腳踏車(特約店),星期日搭高鐵回來。
上述每筆錢都符合國旅卡申請嗎?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