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關於幼稚園經費專款專用問題 - 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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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是針對"法規"做我所知道的法規探討,

這篇要來寫我認為可以尋求解決的方法途徑:

一、彙整所有的法規條文,到校長室做私下的溝通。

態度溫和;立場堅定---同事一場總是先禮貌性的點到為止。

二、當私下溝通無效,您必須要在校務會議的"臨時動議"中提出討論此事。

公然的提出有助於保護老師和孩子的權益,

更有助於事件的透明化及浮出檯面,

屆時,就事論事的討論對老師和孩子可有較大幫助;

老師比較不會受到在位者的私下打壓。

另外,因為校務會議會紀錄,對日後最壞的打算也有幫助。

三、最壞的打算---呈送教育局

法律講求實證,重整所有的挪用證據、公文,

和自己同事討論並且整理出該要項,

以存證信函的方式送發教育局,尋求解決之道。


^^ 以上,是我的想法,希望有人提出更好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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