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請教各位道長 - 律師工作討論Jessica · 2013-08-1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最近軍審法修法後遇到一個問題,就是當事人委任由起訴到一審終結,但是目前經過一次軍審法院開庭後移轉到一般法院管轄,有問過其他道長是加收一次重新遞狀的稅金,但也有道長是重新收一次委任的費用,不曉得有沒有其他道長有相關經驗可以分享一下的,感恩您!。 Ipad發文,如排版不佳請見諒。 -- 律師All CommentsEmma2013-08-22我是加收稅金及出庭加次費用。Olga2013-08-26什麼稅金的其實說穿了都是藉口,跟國稅局解釋一下都OK。不過這種藉口其實很好用。Lauren2013-08-30國稅局收到各機關送件報表就憑那個來計算各專技人員的收入了,有的還會看筆數多少而加收多少%的所得。Michael2013-09-03國稅局不管三七二十一,你沒報所得,先開補稅單給你,有問Lydia2013-09-07題的話,你自己提供證據給他們看,而且還得看他們要不要接受咧!Susan2013-09-12每件對不起來的有詳細說明即可,我也有以委任狀方式幫法Rachel2013-09-16顧去閱卷沒收費,報稅時解釋一下也沒被補。Yedda2013-09-20像軍事法院移轉到一般法院,自始就是同一件案件,很好跟國稅局說明。Agnes2013-09-24這種案件如果最後扣兩件的稅,就是公會出來溝通的時候了Related Posts請問非本科系想先入門的方向...有無推薦之受水鑑定機關?洪案移審桃院 受命法官丁俞尹請問台中打稅法的律師可否推薦上書監察院的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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