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出試用期未過離職?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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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alary 看板 #1GzKAHUy ]

作者: innevertears (國府特工) 看板: Salary
標題: [問題] 講出試用期未過離職?
時間: Tue Jan 15 19:50:38 2013

這個問題板上已經討論不少

在關於面試下份工作時,結論大都是

千萬不要透露出試用期未過離職的資訊

寧願隱瞞工作過的事實

(鑒於勞健保個資公司無法被查閱)

而自己最近也遇到這個問題

從8月底退伍開始找工作,一直到11月中開始上班

再過不久也即將滿試用期,但心中對這份工作不是很滿意

所以也在一陣子開始重投履歷

而下星期一終於要面試別間的公司

但問題在於,若要裝從8月底找到現在

一定會被質疑將近5個月的時間都在做什麼

像是不積極、要求太多,甚至是能力不足才找這麼久,等等這類的質疑

可若直接把原公司待不下去的理由講出來

在板友的經驗看來,面試者通常都是先扣分再說

所以想請板友建議一下,到底該怎麼做好

(1) 繼續裝沒工作經驗過,想個更好的理由解釋

(但將近5個月的時間,實在難掰一個完美的理由)

(2) 照實吐露,雖然有被扣分的風險

但也許可以講出讓面試官滿意的答案?

--

個人是比較傾向(2),但就怕說實話被扣分就算

連想離職的理由也被面試官覺得莫名其妙,甚至是胡亂批評

而(1)的話,就卡在沒有好一點的理由

故想請各位板友分享一下相關經驗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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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teve avatarSteve2013-01-19
試用期是公司是用你也是你試用公司...就說工作內容與理念完
Eartha avatarEartha2013-01-23
全部合....然後反問面試官..待半年離開跟兩個月就走.....
要選哪一個??
Zora avatarZora2013-01-28
2. 請準備好你覺得你的發展方向 與前公司無法達成的原因
Una avatarUna2013-02-01
照實說就可以了...好公司當然大家都會想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