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協調案件」一年超過 25,221 件, - 公職
By Olive
at 2018-04-18T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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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北市府公務員的告白:
議員「協調案件」一年超過 25,221 件,市政不是你們鞏固選票、服務既得利益的工具
編輯導言: 2018 年 4 月 16 日,《換日線》編輯部收到一篇讀者來函,信中並檢附
2017─2018 年部分年月《(北市)議會協調案件一覽表(單一機關列管)》之相關資
料。經編輯部初步查證後,該資料所載足資證明來源確為正確資訊。投書人並於來信中
指出,希望透過本媒體「想告訴您或透過你們的影響力」傳達投書訊息。
以下,經《換日線》編輯遵照作者原意編輯完成後,將來函所述原文照登,並以匿名方
式保護消息來源。
--
這是一個沉痾已久的體制,這是一個你我習慣視而不見,卻隨時存在你我身邊的問題。
我在台北市府工作。長年來,見證各方勢力透過議員的「關說」、「選民服務」不計其數
。各位可以先猜猜,勢(市)議員們單單在 2017 年一年中,透過各局處機關「現場會勘
」、「協調會」列管,因而浮出檯面的「議會協調案件」,共有幾件?(尚不計算「未列
管」、「逕行辦理」和所有私下進行的「請託」、「關說」等)
答案是:25,221 件──平均每一個工作天,市府的各公務機關、人員們,就「最少」要
處理 101 件「議員協調案件」。(依人事行政局行事曆計算工作天數)
2018 年單單是 1 到 3 月,便有 5,477 件上述案件。
而這林林總總(大至「宮廟遷移」的「現場會勘」、小至單一個人的更改姓名「協調會」
)的「議會協調案件」中,大致可以歸納為三種特色:
1. 其實完全不符合法規;
2. 其實是因議員關說,市府單位「被妥協」要加速處理。
3. 其實是千篇一律的「不解決根本問題,剛好變成議員『選民服務』的工具。」
這些,全部都紀錄在歷年的 Excel 檔案裡。
呼籲公布歷年「協調」紀錄,我的真實心聲:
我和許多同事一樣,為了養家糊口,即便加入公務體系時的初心仍在,並且知道是非對錯
,但曾幾何時,卻已在日復一日的消磨中,變成「習慣」及「熟練」於「不論對錯、只能
聽令行事」的公務員。
因此我致信《換日線》,並願意主動提供 2017 全年、與 2018 年第一季《議會協調案件
一覽表(單一機關列管)》紀錄──這個行動對我個人而言,將會冒著極大的風險!
但我仍想要先在此呼籲此刻看到這篇文章的每一位讀者:希望您能夠發揮身為市民的影響
力,透過「市政信箱」或「市民熱線」等方式,要求北市府主動實現諾言,公布歷年的「
關說紀錄」。(編按:台北市長柯文哲,曾於 2017 年因違建處理問題,擬公布部分「議
員協調」案件)
在此強調幾個理由:
1. 市政不是私人企業、集團、公司透過議員指揮的「下屬單位」,而應該是真正屬於、
服務全體市民的「公共事務」。但長久以來,這些「公共事務」在很多時候,卻淪為理應
代表多數人利益的民意代表們,為了「服務」掌握地方勢力者、金主們的工具,成為用公
眾資源,鞏固下一次選票的工具。
的確,所有的「協調案件」、「請託案件」狀況不一,不能一概而論。事實上也的確有為
了公益發聲或凝聚共識的「協調會」。但是到底是「公益」還是「關說」,誰說了算?
那麼,市府更應該積極、主動公開所有「議員協調」資料,讓每一位市民有知情、參與、
討論、研究之權利。
2、公務體系的「文化」,長期敗壞:
A. 缺乏私人中小企業強烈的「成本概念」,亦沒有外部競爭、有效監督的環境,正是我
們現在的市政狀況。
若當一般企業的老闆,每天開門就是在「燒錢」,公司為了存活,自然會把成本做有效率
的運用;反觀公務體系沒有同行競爭、也無資金壓力,唯一需要「受監督」的對象是代議
的議員。那麼自然便會造成其成本(有心或無意)砸錯地方;或政策傾斜造成真正認真的
公務員累得半死,假惺作態、揣摩上意者反得到嘉許。
B.「冗事冗員」、「依人行政」的制度漏洞及錯綜複雜的地方勢力、裙帶關係,必須要「
由下往上看」才看得到、看得真。
C. 有權改善制度者,既便知道制度存在著漏洞,只要「任期內不出事」,就絕不會去真
正著手改革、改善,而是將「爛攤子」傳承下去──因為深知真正積極改革,只會得罪一
票同事、甚至得罪長官、得罪議員,得不償失。
D. 現行組織架構下,「長」字輩的「更替傳承模式」,就像綜藝節目《超級星期天》的
「超級比一比」,走鐘的走鍾、自以為的自以為、迷糊的迷糊。讓我們長期堅守崗位的基
層員工,反而各個像白癡一樣長期空轉。
同樣的行政規範,會因為長官「又換了」,必須重新適應各種「新手上任」、各種「荒謬
無知」,及其與民意代表們「放水妥協」的作法──多數人看在眼裏,又能改變些什麼?
改變,其實可以立刻開始
與「無天敵」的民意代表們長年糾纏的公務生涯,讓我「大澈大悟」的是:其實民意代表
可以完全不須要所謂「專業」(事實上現在許多民代也毫無專業可言)、完全不需要專屬
於自己的團隊,更完全不需要「金主」、「樁腳」、「後台」、「政黨派系」......等種
種對透明市政百害無一利的「奧援」。
因為,只要任何一任市府官員,願意有道德勇氣,在「卸任後」或「任期內」將所有的市
政紀錄徹底、無私的公開(Open Source or Free Software)──則這些「經驗」,便能
成為全民共有的「資源」。
只要「我」就是「你」,只要透過市政公開,累積足夠的資訊和資源,自然「代議士」可
以完全是無包袱的新面孔,自然人人都可以勝任民意代表──
因為真正的「專業」及「執行」,其實在於各局處部門。而各局處部門要的,只不過是「
有能力」(分析法規及政策、導正及改善公務體系、督促公務員「依法」行政)和「可受
公開檢驗」的真正監督,與對公務體系的基本尊重。
當人民對一個城市有知,對現狀感到痛惡,自然渴望出現「英雄般的拯救」;而當人民對
一個城市無知或絕望,則自然會繼續允許「阿貓阿狗」般的人當上民代。
但事實上,透過資訊的透明化,真正接受公眾的檢驗,一個制度良好、運作完善的城市(
與公務體系),不會,也不必等待「英雄」來拯救。
改變,其實可以立即開始。
--
https://crossing.cw.com.tw/blogTopic.action?id=982&nid=9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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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協調案件」一年超過 25,221 件,市政不是你們鞏固選票、服務既得利益的工具
編輯導言: 2018 年 4 月 16 日,《換日線》編輯部收到一篇讀者來函,信中並檢附
2017─2018 年部分年月《(北市)議會協調案件一覽表(單一機關列管)》之相關資
料。經編輯部初步查證後,該資料所載足資證明來源確為正確資訊。投書人並於來信中
指出,希望透過本媒體「想告訴您或透過你們的影響力」傳達投書訊息。
以下,經《換日線》編輯遵照作者原意編輯完成後,將來函所述原文照登,並以匿名方
式保護消息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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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沉痾已久的體制,這是一個你我習慣視而不見,卻隨時存在你我身邊的問題。
我在台北市府工作。長年來,見證各方勢力透過議員的「關說」、「選民服務」不計其數
。各位可以先猜猜,勢(市)議員們單單在 2017 年一年中,透過各局處機關「現場會勘
」、「協調會」列管,因而浮出檯面的「議會協調案件」,共有幾件?(尚不計算「未列
管」、「逕行辦理」和所有私下進行的「請託」、「關說」等)
答案是:25,221 件──平均每一個工作天,市府的各公務機關、人員們,就「最少」要
處理 101 件「議員協調案件」。(依人事行政局行事曆計算工作天數)
2018 年單單是 1 到 3 月,便有 5,477 件上述案件。
而這林林總總(大至「宮廟遷移」的「現場會勘」、小至單一個人的更改姓名「協調會」
)的「議會協調案件」中,大致可以歸納為三種特色:
1. 其實完全不符合法規;
2. 其實是因議員關說,市府單位「被妥協」要加速處理。
3. 其實是千篇一律的「不解決根本問題,剛好變成議員『選民服務』的工具。」
這些,全部都紀錄在歷年的 Excel 檔案裡。
呼籲公布歷年「協調」紀錄,我的真實心聲:
我和許多同事一樣,為了養家糊口,即便加入公務體系時的初心仍在,並且知道是非對錯
,但曾幾何時,卻已在日復一日的消磨中,變成「習慣」及「熟練」於「不論對錯、只能
聽令行事」的公務員。
因此我致信《換日線》,並願意主動提供 2017 全年、與 2018 年第一季《議會協調案件
一覽表(單一機關列管)》紀錄──這個行動對我個人而言,將會冒著極大的風險!
但我仍想要先在此呼籲此刻看到這篇文章的每一位讀者:希望您能夠發揮身為市民的影響
力,透過「市政信箱」或「市民熱線」等方式,要求北市府主動實現諾言,公布歷年的「
關說紀錄」。(編按:台北市長柯文哲,曾於 2017 年因違建處理問題,擬公布部分「議
員協調」案件)
在此強調幾個理由:
1. 市政不是私人企業、集團、公司透過議員指揮的「下屬單位」,而應該是真正屬於、
服務全體市民的「公共事務」。但長久以來,這些「公共事務」在很多時候,卻淪為理應
代表多數人利益的民意代表們,為了「服務」掌握地方勢力者、金主們的工具,成為用公
眾資源,鞏固下一次選票的工具。
的確,所有的「協調案件」、「請託案件」狀況不一,不能一概而論。事實上也的確有為
了公益發聲或凝聚共識的「協調會」。但是到底是「公益」還是「關說」,誰說了算?
那麼,市府更應該積極、主動公開所有「議員協調」資料,讓每一位市民有知情、參與、
討論、研究之權利。
2、公務體系的「文化」,長期敗壞:
A. 缺乏私人中小企業強烈的「成本概念」,亦沒有外部競爭、有效監督的環境,正是我
們現在的市政狀況。
若當一般企業的老闆,每天開門就是在「燒錢」,公司為了存活,自然會把成本做有效率
的運用;反觀公務體系沒有同行競爭、也無資金壓力,唯一需要「受監督」的對象是代議
的議員。那麼自然便會造成其成本(有心或無意)砸錯地方;或政策傾斜造成真正認真的
公務員累得半死,假惺作態、揣摩上意者反得到嘉許。
B.「冗事冗員」、「依人行政」的制度漏洞及錯綜複雜的地方勢力、裙帶關係,必須要「
由下往上看」才看得到、看得真。
C. 有權改善制度者,既便知道制度存在著漏洞,只要「任期內不出事」,就絕不會去真
正著手改革、改善,而是將「爛攤子」傳承下去──因為深知真正積極改革,只會得罪一
票同事、甚至得罪長官、得罪議員,得不償失。
D. 現行組織架構下,「長」字輩的「更替傳承模式」,就像綜藝節目《超級星期天》的
「超級比一比」,走鐘的走鍾、自以為的自以為、迷糊的迷糊。讓我們長期堅守崗位的基
層員工,反而各個像白癡一樣長期空轉。
同樣的行政規範,會因為長官「又換了」,必須重新適應各種「新手上任」、各種「荒謬
無知」,及其與民意代表們「放水妥協」的作法──多數人看在眼裏,又能改變些什麼?
改變,其實可以立刻開始
與「無天敵」的民意代表們長年糾纏的公務生涯,讓我「大澈大悟」的是:其實民意代表
可以完全不須要所謂「專業」(事實上現在許多民代也毫無專業可言)、完全不需要專屬
於自己的團隊,更完全不需要「金主」、「樁腳」、「後台」、「政黨派系」......等種
種對透明市政百害無一利的「奧援」。
因為,只要任何一任市府官員,願意有道德勇氣,在「卸任後」或「任期內」將所有的市
政紀錄徹底、無私的公開(Open Source or Free Software)──則這些「經驗」,便能
成為全民共有的「資源」。
只要「我」就是「你」,只要透過市政公開,累積足夠的資訊和資源,自然「代議士」可
以完全是無包袱的新面孔,自然人人都可以勝任民意代表──
因為真正的「專業」及「執行」,其實在於各局處部門。而各局處部門要的,只不過是「
有能力」(分析法規及政策、導正及改善公務體系、督促公務員「依法」行政)和「可受
公開檢驗」的真正監督,與對公務體系的基本尊重。
當人民對一個城市有知,對現狀感到痛惡,自然渴望出現「英雄般的拯救」;而當人民對
一個城市無知或絕望,則自然會繼續允許「阿貓阿狗」般的人當上民代。
但事實上,透過資訊的透明化,真正接受公眾的檢驗,一個制度良好、運作完善的城市(
與公務體系),不會,也不必等待「英雄」來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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