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制合法嗎?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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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不是魯蛇我嗨賴了

老闆/HR/南科管理局/台南市勞工局/勞委會/台南市議會

今天老闆說假日加班可以報11/12了

剩下的1是因為勞基法規定不能做12小(!?)

也正在考慮平日報加班的可能


魯蛇我是覺得雖不重亦不遠喇

不管是長官的德政還是會吵得屁孩有糖吃

都算是滿振奮的結果


鼓勵各位後輩 或是還沒有薪資壓力的朋友

可以努力爭取看看

領加班費是勞方的權力 發加班費是資方的義務

連馬先生都知道數到十要從一開始

沒有一就沒有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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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3-06-29
你可以選擇不要做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3-06-29
噓文是1.沒加班費也做爽爽 2.想要但不敢說 3.慣老闆 都幾?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07-01
爭取加班費也可以被噓 這哪招?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3-07-01
一樓很無趣 恭喜原PO爭取到該有的東西
Agatha avatarAgatha2013-07-03
看了就知道1F沒LP了
Emily avatarEmily2013-07-05
某樓放出大絕:不爽不要做
Leila avatarLeila2013-07-09
公司超過12小時違法,但勞工加班到第13小時還是要給加班費
Poppy avatarPoppy2013-07-13
讚…推一下
Steve avatarSteve2013-07-16
加油, 這樣大家才能加薪.....
權益是爭取來的, 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3-07-21
一樓頗好笑, 不爽可以去爭取加班費阿, 幹嘛非得不要做?
Selena avatarSelena2013-07-23
一樓慣老闆無誤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3-07-25
噓爆1F...只會酸酸酸
Jacky avatarJacky2013-07-28
推..爭取自身權益的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