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下屬「滾出去」 前工程會官員無罪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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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下屬「滾出去」 前工程會官員無罪
自由時報 – 2012年11月24日 上午4:32.. .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前參事溫智國,前年主持內
部會議時,認為部屬簡任技正韓聯甲辦事不力,當眾怒斥「你如果不想開會,就給我滾
出去」,韓起身欲離去前則嗆說「你有種,再說一次」,不料溫大聲說「滾」,韓憤而
提告,雖檢方依公然侮辱罪起訴溫,但高等法院認為溫行為雖有失簡任文官風範,但無
辱罵意圖,且已7度道歉,昨判溫無罪定讞。

前年9月間,工程會進行電子報PK大賽,工程會共蒐集到2萬9000多筆電郵名單,
唯獨簡任技正韓聯甲所屬單位1筆名單都沒有;同年9月8日,溫智國主持工程電子報會議
,共有10多人出席,溫問韓聯甲為何成績掛零,韓回答:「這是自由參加的活動,
我們不參加可以吧!」溫認為韓態度消極,一時氣憤說出「你如果不想開會,
就給我滾出去」, 此時,韓起身欲離開,回頭嗆溫:「你有種再說一次」,
溫火大又回他「滾」。

韓聯甲覺得尊嚴受辱,堅持對溫提出公然侮辱罪告訴;北檢雖兩度做出不起訴處分,
但他堅持聲請再議,高檢署檢附相關罵人滾出去被判有罪的案例後,將全案發回北檢
續查;北檢認為,溫對於績效掛零的韓動怒「是可理解的」,但卻逾越分際且用
嚴厲口吻要求對方「滾」、「滾出去」,確會造成韓人格受辱,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溫。

北院審理認為,溫是和韓在爭執間,兩度使用「滾」的字句,也向韓道歉,認定無侮辱
犯意,判溫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認定,溫坦承出言喝令韓「滾」出會場,是修養不佳,當時工程會主委范良銹
等人都證稱,案發後沒有人因此嘲笑韓,尤其溫共7次在公開場合向韓道歉,綜合認定溫
當時並無侮辱之意。

引用自奇摩新聞...




話說到今天才知道原來被長官罵滾出去可以告公然侮辱...
長官罵人後會向部屬道歉的也很少吧...如果本案的簡任部屬他沒提告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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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la avatarIsla2012-11-29
想知道簡任技正那年的考績.....
Lily avatarLily2012-12-02
比後台了啦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2-12-06
很好奇電子報PK大賽是什麼? 還有2萬九千筆是灌票嗎?
Irma avatarIrma2012-12-07
公然侮辱成立否與是否道歉無關吧
Linda avatarLinda2012-12-10
檢察官也是挺煩的,知道這案子不送出去,還是會繼續在
Andrew avatarAndrew2012-12-15
地檢署打轉,乾脆跟法院演齣戲,來來回回一下.....
反正打到無罪定讞,應該在司法上找不到可以再被鑽的路了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2-12-17
韓聯(連)甲 名字取的真不錯
Zanna avatarZanna2012-12-19
有沒公務員只會做蠢事的八卦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2-12-19
這剛好我之前服替代役的單位長官XDDD 他後台超硬
Elvira avatarElvira2012-12-23
「你有種再說一次」這句話,就可以讓對方免責了
Adele avatarAdele2012-12-24
「你就撞撞看啊」,結果撞了也不起訴
Joseph avatarJoseph2012-12-29
長官罵「你如果不想開會,就給我滾出去」時,就可以要求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3-01-03
長官當場道歉,如果長官不道歉,就可以充份理由告公然侮辱
Bennie avatarBennie2013-01-05
回頭嗆溫:「你有種再說一次」,就構成對長官的不尊重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3-01-06
也構成性別歧視的言語侵犯
Kyle avatarKyle2013-01-07
搞的像電影劇情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01-10
這參事好大的官威啊 如果再讓他做幾年參事...
Sarah avatarSarah2013-01-14
是這簡任技正的問題 不是參事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