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上禮拜回來放返台假 結果今天接到台灣公司通知不用回去了(就是解雇)
理由是我訓練不合格 試用期未通過 (試用期是淺規則OK 但是我已經工作快半年了)
一開始台灣薪資開試用期間8000(3個月) 之後正式10000
結果開始拖欠薪資不說 後來又把我從福建調往武漢 接著又說試用期要重新算
想說社會新鮮人 就不要求太多了 後來今天接到電話告訴我被解雇了
台灣公司也不知道大陸那邊的問題出在哪裡
我打電話給大陸的副總 他也一直不接電話(避不見面...)
請問我該怎麼辦 資遣費要怎麼跟他們談呢?
我的筆電 一些衣物都還留在大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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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回來放返台假 結果今天接到台灣公司通知不用回去了(就是解雇)
理由是我訓練不合格 試用期未通過 (試用期是淺規則OK 但是我已經工作快半年了)
一開始台灣薪資開試用期間8000(3個月) 之後正式10000
結果開始拖欠薪資不說 後來又把我從福建調往武漢 接著又說試用期要重新算
想說社會新鮮人 就不要求太多了 後來今天接到電話告訴我被解雇了
台灣公司也不知道大陸那邊的問題出在哪裡
我打電話給大陸的副總 他也一直不接電話(避不見面...)
請問我該怎麼辦 資遣費要怎麼跟他們談呢?
我的筆電 一些衣物都還留在大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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